[聖經] 羅馬書 第三章 律法 罪 因信稱義

作者: ChenYaC (小雅)   2018-06-04 21:30:16
弟兄姊妹平安
我又讀了聖經,又要來虐待大家的眼睛了XD
這個題目很大,我也還沒讀通,僅以羅馬書第三章為基點來談
看完羅馬書,我覺得保羅真是一個非常優秀的辯論家
查資料的時候,看到有人說他「主張激烈,性情卻是謙沖柔和。」
真的是這樣。
這章我反覆看了三、四次才看懂一點。
我越來越愛聖經了,覺得好驚訝,神真的是不受時空限制的,
聖靈感動寫下的經文如此深入剖析人心,至今日都還適用
依照內容,當時好像有人扭曲了保羅因信稱義的主張,
他主張外邦人不受割禮,不在律法之下仍可得救恩,
似乎是教人可以恣意妄為,不受律法約束。
以下分為兩部分: 1. 被扭曲的謬論 2. 對因信稱義的解釋
1. 被扭曲的謬論:
保羅先提出「神是真實的,人都是虛謊的。」又有舊約經文「你責備人的時候顯為
公義,被人議論的時候可以得勝。」
這意思大致是說:神的真實及公義,因著人虛謊與犯罪更加顯明。因此人的罪是顯
出神的義。
這時有人毀謗他們,說他們主張「若神的真實,因我的虛謊越發顯出他的榮耀,為
什麼我還受審判好像罪人呢? 為什麼不說我們可以做惡以成善呢?」
這是說:既然我的不義是顯出神的義,我的惡反可以成就神的善,那我所做的壞事
不是反而有功勞嗎? 既然有功勞,我雖然做惡也應該不用被審判吧?
這明顯是個強辯的謬論! 人做惡當然是自己的錯,因為是自己選擇做惡,只是這惡
行被神審判,顯明神的義。即便人不做惡,神的義也是在的,祂並不需要靠人的惡
來幫助祂顯出義。
2. 保羅對因信稱義的闡述
雖然有此謬論,保羅仍是堅持人不能因行律法稱義。
28節「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但重點是對前面謬論的回應:31節「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 斷乎不是,更是堅
固律法。」
問題來了,他既然強調稱義不在於行律法,這不強調行律法的信,又怎麼能堅固律
法呢? 這就是精彩的地方了!
(1) 首先,他說明人都是在罪惡之下,引舊約「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
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
沒有。」
(2) 再解釋律法的功能「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
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
能在上帝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3:19~20)
(3) 關於罪與律法,我們先跳到第五章來看看:
「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5:13)
「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5:20)
神設立律法,是為了教人甚麼是罪。未設律法以先就有罪(如該隱殺亞伯),只是沒
有律法,人也沒有罪的概念,換句話說就是:犯了罪自己還不知道。那真是非常可
悲的狀況,為了避免罪在不知不覺間腐蝕人心,神設立律法告訴人甚麼是罪。但罪
卻又藉著律法趁機在人心裡發動,因為撒旦真是聰明絕頂的誘騙人。(羅7:7~11 這
樣,我們可說甚麼呢?律法是罪嗎?斷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
...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裏頭發動...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
命引誘我,並且殺了我。)
因此,律法救不了人,行律法不能稱義,沒有人可因律法逃脫罪的綑綁。反而越陷
越深。「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3:23)
(4) 最後談到神完全的救恩。
「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
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因為律法像鏡子一樣反射出神的義,人才知道神的義是什麼。
而信耶穌的人之所以可以稱義,是因為「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
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
如何顯明呢? 不是靠著自己用「立功之法」,乃是靠著耶穌用「信主之法」。
信耶穌才能行出神的義,否則就會像行律法一樣被罪拖著走。
總而言之,
◎耶穌以前,神的義是顯明在律法上,藉著律法叫人知罪,但卻沒有人可以因律法
稱義,這義是在律法上,不在人身上。
◎耶穌救贖之後,這義藉著信心,因著耶穌加給我們了,這時神的義是顯明在信的
人身上!
看出這差別了嗎? 神的義從亙古到如今都沒有變,以往顯明在律法上面,如今信的
人憑著耶穌的血顯明在人自己身上。耶穌所傳的福音與律法是不相違背的。
所以耶穌自己也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太5:17)
那具體要怎麼做呢?
我想應該是信耶穌,領受聖靈,靠著聖靈在信心中行事,就行出了神的義,完全了
律法,也堅固了律法。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羅10:4)
over 謝謝大家
不知道這樣領受對不對?
這篇好像有點枯燥啊XD (其實前幾篇也是枯燥...冏)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06-04 22:59:00
厲害厲害! 弟兄讀經很清晰!不過如果能加入一些聯合的觀點來看義或許更美信主,與基督聯合,是義的基督,成為我們的義,這思路具體來說,這個小點我有些意見,就是不是信耶穌後能行義當然你論述大部分我都贊同,是信耶穌憑聖靈才能行出義然而因信稱義的義卻不是指這個行出義這邊涉及整本聖經一個很核心的觀念,我先講一下思路有機會可以進入經節對照
作者: ChenYaC (小雅)   2018-06-05 07:48:00
對,我講得不好,稱義不是因為行為,不是行出義才能稱義是耶穌的寶血遮蓋我們,叫我們憑著信有了基督的義在身上感謝P大,不過可以叫我姊妹嗎? 謝謝 :)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06-05 08:07:00
其實解的很好啊!思路,論述都很清晰。我只是挑些骨頭而已@@
作者: ChenYaC (小雅)   2018-06-05 08:22:00
您替我補足了缺失,感恩您~
作者: pandaman (李威廉)   2018-07-02 06:07:00
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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