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同性戀討論

作者: startwinkle (星爍)   2015-07-10 02:11:09
因為文長,就只好直接回文,之後直接在本文內做增添
在羅伯茲大法官論述中,也有敘明跨種族婚姻跟這次的同性婚姻的不同,
正面回應你的提問
五法官倚賴幾個主要案例去論證結婚權是基本權利:
在Loving案中,禁止跨種族通婚被視作違憲;
在Zablocki中,未交贍養費的父親仍有結婚權;
在Turner中,限制囚犯結婚也是違憲。
但這些案例並不能證明,「只要任何人想[按他的方式]結婚,他就有憲法權利去結婚」,
而且「以上案例沒有一個涉及婚姻的核心定義:一男一女的結合」,更「沒有提及逼令州
修改婚姻定義的權利。」
總結而言,「上訴方和多數法官都沒有列舉一個判例或其他法律資源去支持[同性婚姻的
憲法權利。這樣的判例不存在,而這已經足夠駁回他們的上訴。」
作者: bluebrown (仨基友撸一把)   2015-07-10 02:13:00
正方有主張[想按他的方式]結婚就有憲法權利結婚= =?而且婚姻的核心定義美國憲法就沒寫。是沒有啊,提黑白通婚是要反駁別的東西吧.例如婚姻定義沒變過主張寫在州憲法,那問題就又回到正當程序條款了畢竟正當程序條款在聯邦憲法,州憲法也不能牴觸吧一夫一妻沒有實施超過千年,一夫多妻才超過千年公投不是正當法律程序,已經提過了。可以和女奴作愛也算一夫一妻喔....女奴是夫的財產吧,不只是性而已,我覺得沒可比性在法律裡面. 如果把家奴當人看,那家奴也算家人了。不過我只是想表示一夫一妻古時候和現在的意義不一樣不可能吧,當時的民法也要規定人能被當作財產,才可能有家奴,才能專屬於誰。所以法律上應該有這身份有啊,性工作者能拒絕工作和客人,女奴不行古時候的可能不行啦。那"之前"就有了嘛?https://goo.gl/8EeTUc 而且吉朋說羅馬人還是有妾。若這樣是創造新的基本權利,那Loving v.s Virgina也是Loving v.s Virginia (1976) 都用了正當程序條款喔沒有啊,跨種族通婚當時的贊成比例只有20%,顯然良知沒有作用。以前有黑白跨族通婚的傳統嗎?好像也沒有種族隔離才是當時的"傳統"吧 ?有點累了~就這樣吧。XD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5-07-10 11:50:00
我想知道你的憲法是誰教的?我覺得他應該常請假。
作者: bluebrown (仨基友撸一把)   2015-07-10 12:08:00
https://goo.gl/TQh2YE 有禁止其它種族和白人通婚...Seven states...extended their prohibitions to incluinclude people of Asian descent.https://goo.gl/i5gQ9Q All non-whites 四個州是說全部一起禁就是一種平等,我覺得滿驚悚的。
作者: HoshiRyou (涼)   2015-07-10 15:20:00
感謝兩位高人熱心討論 雖然很多不懂了 囧 但很有收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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