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不推薦日本滑雪中毒者-櫻雪旅行社

作者: pupuliao (pupu)   2020-06-13 14:35:40
我先說 我不再旅行社工作
但算是在相關產業工作的工程師吧,反正就是反正就是 旅客跟旅行社之間的媒介吧
只是看了不爽想嘴一下
說實在,像某位剛剛下台的市長那樣,把批評的人都說成網軍 這樣真的不太好啊
想要有這種指控 麻煩 先提出證據
旅行社 很多時候就是個類似經銷商的功能
幫你代訂 各地旅遊的飯店/車票/服務 等等
賺取中間價差傭金
很多時候 你花出去的錢,他都要先支付給下游廠商
當你取消的時候 這些錢不一定可以馬上退回來
有些成本甚至不能退
至少我聽到我們公司的傭金 有些並沒有退,而是直接從之後的帳單扣抵
然後很多時候 各種服務 在最後關頭取消下游廠商都不一定會退阿
這樣會造成那種資金不夠雄厚的旅行社直接掛掉...
因為疫情 造成你無法旅遊 不是旅行社的錯,也不應該由旅行社全部承擔風險
有些時候 互相理解 體諒 你會活得更開心
※ 引述《J05》之銘言:
: 1. 感覺不受尊重的部分
: 這部分我主要是針對整件事情,從2/17要求退費→到3月自己主動詢問進度→到旅行社
: 承諾4月初處理完畢→到4月中自己再次主動詢問→到5/28 PO文 5/29很巧的拿到錢
: →最後在到整個參加調解會的過程 (詳情可見上文)
: 這跟旅行社有沒有登門拜訪、90度鞠躬一點關係也沒有,單純就是整體過程感受不到有在
: 處理的感覺
很簡單 旅行社金流出了嚴重問題
不是只有你想退錢,一堆人想退錢
資金卡住了,他們在試圖用各種辦法避免爆炸
然後你感覺不太好,但也沒辦法了
: 2. 訴求部分
: 訴求重頭到尾都是希望可以參考行政院根據疫情頒發的條例 - 前一天取消退費50%
: (也就是比目前退的30% 再多20%)
: 這部分有爭議的點可以分為兩個
: i. 雖然我們是20人的團,但旅行社表示他們沒有出導遊且行政院頒發的條例是叫
: "團體旅遊契約" 所以不適用於我們這團
: ii.跟旅行社簽訂的合約中,第十七之一條寫著,假設目的地有客觀危險因素導致
: 出發前旅行取消解除的一方應該是從5%補償他方且不得超過5%。但旅行社表示客觀危險的
: 認定要依照行政院公布的旅遊警示為標準,即使合約內並沒有提到。
旅行社資金嚴重吃緊,所以 他們從嚴認定 很正常
如果他們在這裡退讓了,那可能有更多案子要退讓,他們可能就拿不到下個月薪水
為了薪水 拚了命也會阻擋
你如果不滿 就走法院吧,兩邊有各自的立場 沒啥好說,反正我不是法官
: 3.投資部分
: 這部分我也承認是扯得有點遠,當下的情緒也是的確是相對的激動。但如前文所說,
: 這篇的目的是要分享整個過程給可能遇到類似情況的人,所以我有說過的話就忠實
: 的放到文章中。我並不是甚麼投資大師,當下只是單純想表達對於拖延欠款的不滿
你可以不滿,你可以抱怨
但就像我前面所說,旅行社管不了那麼多了
他們也盡可能地把錢給你了,或許他們就誰先吵 先給誰
畢竟現金不構
: 4.提到分紅部分
: 這邊我的意思是旅行社做生意本來就應該承擔相對應的風險,如果承諾4月要把款項處理
: 完,當下就算錢卡在日本還是銀行,也應該要退還給我而不是冷處理等我去追。就我的
: 事件來說,我看不出旅行社有一起承擔針對疫情造成的風險。
有嗎?
在我看來 你的理解是,如果旅行社沒有全額負責 都是旅行社沒有承擔風險吧
旅行社已經依照合約 承擔了 他們該承擔的風險
而你也應該承擔你該承擔的風險不是嗎?
跟 生病的造成的損失,你選擇承擔金錢的損失不是嗎?
只是你也一樣試圖從旅行社那邊減少你的損失
: 最後再次重申一次,po這文的目的是分享我整個經歷的過程,並沒有要號召上街抗議、
: 還是把這當成法院還我公道。看完我的分享,假設你覺得旅行社勇敢、負責、好棒棒
: 以後非他不可、滑雪非他不滑,這都是你的想法跟個人自由,我表示尊重也無權干涉。
: 但相對的,身為整個事件的當事人,我也沒辦法像某些有著大愛的版友心存感激的接受
: 旅行社整件事情的處理態度及 "我們能做的,就是你下次來報名時,團費算便宜點"。
: 以上
: ========
或許 平常時候 旅行社 為了聲譽、網路評價,可以再一些地方讓步
但現階段 除了像是雄獅這種還擁有足夠資金的旅行社,應該沒多少家旅行社辦得到了
我平常跟 旅行社之間的對接窗口,一堆在二月開始就開始放無薪假,或是直接辭職走人
甚至有旅行社準備關門了
大家都是為了活下去努力了
而這時候 有些消費者感受 就被犧牲了 沒辦法
畢竟 護住了聲譽 最後破產 也沒用不是嗎?
作者: karry0912 (KarryChen0912)   2020-06-13 15:10:00
他是受害者我沒話說 重點是後續的態度跟處理真的給人感覺鯛魚
作者: borriss (松)   2020-06-13 15:13:00
2月付費取消的板上就一堆了吧
作者: foolb (傻逼)   2020-06-13 15:20:00
這世界不需要太多互相體諒
作者: ihl123456 (雨風評)   2020-06-13 16:08:00
旅行社的內部怎樣是他家的事,不過既然照規定該退的退了消費者就不應再繼續討
作者: kevin416 (龍應台文化基金會)   2020-06-13 16:16:00
作者: y800122155 (@__@)   2020-06-13 16:24:00
單方面要求解約又主張受害者? 所以加害者是...疫情嗎?
作者: laechan (揮淚斬馬雲)   2020-06-13 16:29:00
今天該旅行社如果給某一個消費者全額的退費,該消費者只要
作者: TsukimiyaAyu (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   2020-06-13 16:55:00
希望你們公司也不要發你薪水 共體時艱你如果不滿 就去走法院 希望你有這一天
作者: filet (無力中)   2020-06-13 17:08:00
某樓表現漂亮標準台灣鯛邏輯,笑死。你跟公司簽的契約最好有哪項說明可以不發薪水啦…退款可是有表明因自身原因退幾^
作者: firingmoon (小天)   2020-06-13 17:56:00
不要用假設來無限上綱啦 不發薪水這比喻有夠爛
作者: Aotearoa (長白雲之鄉)   2020-06-13 18:50:00
不發薪水的比喻真的爛
作者: borriss (松)   2020-06-13 19:05:00
是在黑公司做過才會舉的例子吧?
作者: lwchang0823 (LWCHANG)   2020-06-13 19:36:00
非常的認同像我們二月份的函館自己取消不去總共六個人賠了四萬八,一堆人在呢機機歪歪的一堆要求航空公司要免費的退票真的搞不懂那些人的心態明明就還沒有發佈任何的警示自己不敢去整天只會怪別人
作者: jjer (CCC~)   2020-06-13 20:13:00
商業上不需要理解同情
作者: Daisyyy (D)   2020-06-13 20:29:00
錯字也太多了
作者: s85409 (Andylau945)   2020-06-13 20:40:00
噓原原po推文都整理出來了,原原po2/17要求退款,那時候行政院公告就是退30%而已,是3/20才公告疫情影響可以退50%,拿3/20的公文追溯以前發生的案例??
作者: purecolor128 (鬥鬥)   2020-06-13 20:42:00
這護航我不行,旅行社自己需要承擔風險吧,賺錢的時候爽,資金有困難要旅客體諒?
作者: lucifero (Evil)   2020-06-13 22:12:00
賺爽爽時當然不吭聲 有事就共體時艱 互相體諒~
作者: rosemary10 (小狸)   2020-06-13 22:49:00
推這篇,自己不敢去,旅行社照規定退費很合理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20-06-14 01:12:00
這篇S上篇就不S了,雙標呵呵
作者: filet (無力中)   2020-06-14 06:02:00
旅客都覺得開店好賺自己可以開一間啊。整天拿這種論述很可笑
作者: lucifero (Evil)   2020-06-15 15:51:00
旅行社覺得很難做 可以關一關啊~ 整天要旅客體諒很可笑
作者: Or3 (new life)   2020-06-15 16:27:00
真的 旅遊業20年搞不好就這次而且旅行社自己不可退的部份就是拿很便宜的價格才不可退跟消費者中間的差額可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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