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求助!!報案遺失證明

作者: vvnt (棉花糖)   2016-11-23 04:49:52
因為我的粗心,在松屋用餐完包包忘記帶走,後來回去時已經不見,,店員看監視器發現
,確實有位男性在我走後順手牽羊...護照、日幣、臺幣、信用卡..等等全在包包裡
回程班機是禮拜五清晨,急需申請臨時護照,必須要有警局開的「遺失證明」去駐日經濟
文化代表處申請,報案員警說「遺失證明」需等工作天一個禮拜?!給了我這張刑事課聯
絡電話..沒有「證明申請書」
http://i.imgur.com/dMowRPY.jpg
又碰到今天11/23是日本國定假日...代表處休息,只能在11/24前往辦理,現在卡在遺
失證明,爬文是說當天報案就開了,懇請大家我該怎麼做?
非常感謝背包客棧的員工跟朋友,替我跟警察溝通事發過程,還陪我到處找可能被遺棄在
某角落的包包,超感動!!好恐慌無助,希望大家別像我這樣蠢..
作者: amanao (思考する二番打者)   2016-11-23 06:03:00
我之前遺失護照的時候是深夜,所以先到飯店附近的「交番」,拿到的也是簡單的一張,不過員警有先騎腳踏車到最近的巢鴨警察署跑一趟,折騰一番之後說拿著那張簡單的報案單?再到警察署辦正式證明,隔天在日本友人的陪同下就辦好了。
作者: julienfan (julien)   2016-11-23 06:10:00
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假日也可幫你處理,試打緊急聯絡電話
作者: fall781254 (芳)   2016-11-23 06:34:00
包包放在椅子上直接走給推祝早日回臺
作者: paladin499 (芭樂丁)   2016-11-23 06:53:00
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1
作者: oldrabbit (打醬油兔兔子)   2016-11-23 07:50:00
到國外也請保有一定的危機意識,就算到日本也一樣
作者: calase (萬難地天紀柳)   2016-11-23 08:05:00
建議版友,無論去那一國護照還有緊急備用金都要貼身放
作者: p4585424 (germanophile笑笑ㄛ)   2016-11-23 08:12:00
大部分人的最貼身就是包包啊,忘了包包無解
作者: hitoma   2016-11-23 08:18:00
緊急備用金可以分開別的地方放,可是護照要隨身帶
作者: dichotomyptt ((  ̄ c ̄)y▂ξ)   2016-11-23 08:26:00
小偷不分國界:(
作者: calase (萬難地天紀柳)   2016-11-23 08:29:00
貼我指的貼身通常是衣物內袋喔
作者: marklin709 (馬克林)   2016-11-23 08:42:00
我之前在青森弄丟護照,火車站的鐵路警察載我去青森縣警署找外事警察開遺失證明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11-23 08:42:00
我都會用隱形腰包之類的暗袋來放護照跟(預備)現金,頂多去免稅店前拿出來。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11-23 08:44:00
要偷走它們,先over my dead body。
作者: amico223 (米粉)   2016-11-23 08:44:00
希望原PO順利申請到臨時用護照
作者: ridiculousw (ridiculousworld)   2016-11-23 09:10:00
我看成報案證明遺失,想好久(掩面),祝原po順利補辦。有時候就是會無意識忘記啊,我也曾經把整個後背包丟在飯店吃早餐的地方,事後也覺得不可思議怎麼會發生這種事
作者: d0919158037 (0 0 淡,我只是稍微脫隊?)   2016-11-23 09:20:00
推原po一個~之前也是覺得怎麼可能會有人拿錯行李但上個月在小港機場真的拿到別人家的行李啦xd....很多事不要以為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要多加戒小心
作者: elvire (...)   2016-11-23 09:37:00
有保旅平險的記得看看有沒有證件重置賠償
作者: barrylay (蠟筆小華)   2016-11-23 10:15:00
作者: ushiro (Can i maKe u FlY?)   2016-11-23 10:58:00
溝通不良嗎?跟警察說你東西掉了 要遺失物のお届け 填完資料立刻就會拿到一張吧 上面會有處理號碼那些
作者: dontplayfire (donotplayfire)   2016-11-23 10:59:00
祝你好運,我個人是習慣起身的時候會回頭看一下自己的座位,養成習慣後就是一個自然的動作了。
作者: ushiro (Can i maKe u FlY?)   2016-11-23 10:59:00
警察可能誤會你是要其他證明才會需要一個禮拜
作者: FantasyPiano (各位學長,請容許我貼文)   2016-11-23 11:06:00
拿錯別人行李是日旅版大忌、樓上真敢講
作者: ilo (一樓)   2016-11-23 11:11:00
如果真的長很像又不是故意拿錯 有什麼好噓
作者: windsson (小威)   2016-11-23 11:20:00
很像就可以拿錯?拿名條貼假的?什麼邏輯如果行李箱完全長一樣~名字又完全一樣才情有可原
作者: onedollar   2016-11-23 11:31:00
拿錯行李的是在檢查名字行李條後才拿錯的嗎?
作者: Ashley0510 (Ashley)   2016-11-23 12:32:00
也太放鬆了吧!幫QQ
作者: starmello (\⊙▽⊙/)   2016-11-23 12:37:00
純噓拿錯行李 不確認貼條看行李長相就拿走還理直氣壯造成別人嚴重困擾一句"又不是故意"就想解套 有夠無言
作者: mizuhara (隱者之紫)   2016-11-23 12:44:00
個人一律認為拿錯行李箱的是如假包換的瞎子
作者: JL1031 (珍妮)   2016-11-23 12:50:00
看成報案證明遺失+1 XDDD
作者: gmoz ( This can't do that. )   2016-11-23 12:55:00
不管到哪裡 離開時都要模一下包包在不在
作者: danms (懶得想暱稱)   2016-11-23 13:16:00
我也曾把背包忘在京成電鐵的行李架上...還好上野是終點站...一到詢問處就看到我的包包...但是他們沒有問我和核對身份就讓我拿走了XD當時護照和錢都隨身帶 所以也沒有什麼緊張就是...
作者: yuminc (助人為快樂之本)   2016-11-23 13:44:00
看你PO的單子 應該是報成被害案件了(遭竊之類) 變刑事課負責. 應該要報"遺失" 會計課負責的 就會有張受理遺失證明
作者: mason1025 (馬森)   2016-11-23 13:50:00
遺失的可以馬上開喔
作者: ishiki (人生勝利組?)   2016-11-23 14:25:00
還好前年我放在JR巢鴨站外忘記帶走的只是兩盒雷神,少賺2000塊而已
作者: otayuuri1201 (炭酸)   2016-11-23 14:41:00
我也曾經掉錢包在電車上 車上的大學生衝下車追過來把錢包拿給我 結果列車就開走了 真對他不好意思>"<
作者: fall781254 (芳)   2016-11-23 16:43:00
掉過晴空塔蛋糕 1500
作者: roryman (一切天註定!)   2016-11-23 17:51:00
日本旅行就是舒服到放空 然後出槌! 我懂!
作者: CCLMML (滾來滾去)   2016-11-23 20:58:00
電車行李架很會吃包包,要小心!
作者: vvnt (棉花糖)   2016-11-24 01:49:00
經過一番折騰,終於拿到証明申請書!!我想應該就像y大說的,被盜竊是屬於刑事方面,變更麻煩,,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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