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oupo (失眠的深夜)
2025-07-01 14:29:24請問各位大大,已有承保一家實支實付,病房限額2000,雜費額20萬
如果想多買另一家的自付額,病房限額2000(自負額1000),雜費限額20萬(自負額10萬)
假設此次住院病房差額2000(一天),雜費花了12萬(也在限額20萬內)
在原本的實支實付都夠理賠之下,另外一家實支實付是否會啟動理賠??
單純的想法是病房費2000-1000(自負額)=1000(可理賠??)
雜費12萬-10萬(自負額)=2萬(可理賠??
現在的實支實付變得有點混亂,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