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未實情勾選告知

作者: GUANGLEI (OOO)   2025-06-27 14:55:22
大家好
本板首po
本人有保失能險 目前繳到第七年 要繳20年
但我在7年前要買此商品時 於合約書上的項目
「過去兩年內未因健康因素就醫、檢查、服藥」勾選是
也於合約書項目
「心臟未有不整脈、心肌梗塞…….」勾選是
但我回想起來 以上兩項應該要勾選否 因本人曾因心率不整去診所看過醫生
想請問這種狀況,若我若干年後要申請理賠會有問題嗎?或是只有心臟部份會被拒賠 其她
器官仍會賠?
我致電詢問保險公司,他們只說要再請業務重新送資料,請問這有可能就不讓我保了嗎?若
不讓我保會給我解約金嗎?
謝謝
作者: RoseChiu101 (伶伶)   2025-06-27 19:35:00
簽約前未誠實告知體況 等保險公司生調出來 才能確認後續處理了
作者: repast (Simon)   2025-06-27 22:01:00
還主動打電話跟保險公司說了= =
作者: withcloud (W)   2025-06-28 08:50:00
保險法64條和127條你的業務怎麼說呢?
作者: oooocat (陳小賊)   2025-07-01 07:57:00
為啥要主動打電話=.=應該不會不讓你保,頂多漲你保費,再來所謂的健康因素和心率問題都是要有“確定的病史”才會額外拒賠,只是單純地因為症狀而就醫是不會影響的,不然之前疫苗時期一堆人心率不整就醫不就都不能保保險了,另外業務重新再找一個吧,基本條款解釋的能力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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