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支實付醫療險迎大變革 金管會:未來理賠將以損害填補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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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證實,未來實支實付醫療險將朝損害填補原
則進行改革,即各家保險公司理賠總額以保戶實際支出為上限;現行規定投保限額3張,
未來新制上路,將回歸各保險公司核保機制把關,並在理賠加入損失分攤機制。
蔡火炎解釋,未來保險公司新保單將落實損害填補原則,但在新制前賣出的實支實付醫療
險,還是會按原先契約約定及理賠原則處理,換言之,新制並不溯及既往舊保單。
蔡火炎也針對本次改革做出回應表示,相關上路時程要先經保險局內部會議,再和壽險公
會及產險公會針對細節及配套措施進行討論,目前尚無確定時間表。
想法評論:
以收據數額為範圍給付的叫損害保險,
以手術等級賠償的叫抽象保險;
損害以填補損害為原則本來天經地義,
釋字576已經錯一次了,
金管會還弄個三實支上限,
違反層級化法律保留,
根本大錯特錯!
學者狗吠火車這麼多年,
還不如防疫險一次讓保險公司紮實肉痛ㄧ次。
至於不溯及既往,
分為真正跟不真正,
實支幾乎都是一年一約,
依大法官對18%的邏輯,
該年度約滿後就是新的契約,
到時候怎麼解釋,
可真的好玩了。
就算未來突破法理,
一年一約也算不能溯及既往,
那也沒關係,
超過損害額的保險給付,
就是屬於所得應要課徵所得稅,
理由是量能原則,
還有保險金不課稅的立法理由在保護遺族,
而不是利用保險事故而賺錢。
我們一定看得到,
實踐損害保險以填補損害為原則的那一天,
東市買駿馬,你在西市也買駿馬,
買那麼多不如認真算看看,
你的損害保額(俗稱雜費)有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