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賠] 新光理賠問題

作者: findvienna   2023-06-09 20:00:30
二十幾歲每年都定期做乳房超音波檢查,
醫師也告知有良性的纖維瘤,
幾乎每個女生都有,
但每年定期做超音波檢查就好。
到了三十五歲再做乳房攝影。
但依然在去年忽然撞見乳癌,
手中有國泰/新光/富邦的保單
不免要簽一些保險公司的醫院調閱明細,
這些我都可以理解。
國泰有打來問,
為什麼每年都去醫院乳房做超音波?
我回答「因為要定期健康檢查」
國泰就可以理解、於是保險金額就下來了。
新光卻要我簽,
以後乳房有良性病變手術拿掉要除外 的切結書,
這次的cancer才願意理賠
因為調閱到每年都會去醫院檢查的病歷,
業務員和我說因為我常常去醫院檢查。
我就和新光的業務員說,
我是每年去做乳房超音波檢查啊(政府宣導)
那也好加在每年檢查,發現cancer才初期
你們新光這樣不是懲罰我們每年檢查的人?
新光說和理賠主管討論看看再回電
會覺得沒有人願意生病,如果真的不理賠要我簽
那張切結書才能理賠,可以去評議中心申請調解嗎?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3-06-09 20:57:00
五年內投保的保單?
作者: findvienna   2023-06-09 22:45:00
108年投保,111得到Cancer,但保單條款沒有五年內罹癌不理賠的條款
作者: yesnoKEN (還沒想到)   2023-06-09 22:56:00
回原po:請繼續看下去~1F要說的應該不是有關保單條款的問題~
作者: funnyhouse (放尼豪斯)   2023-06-09 23:03:00
評議105年評字第001137號,應對本案有幫助。
作者: ayaka16 (應對優雅。互相尊重)   2023-06-09 23:45:00
上面那個評議,投保時有告知乳房良性腫瘤才被註記本件投保時似乎沒有告知 而且評議也認為排除相關治療的註記是合理的有跟一樓一樣的疑問評議常常都只說本中心專家 法院都不太甩 有時候很困擾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3-06-09 23:53:00
問你五年內是因為只有五年內才會調病歷,超過五年調病歷實益不大
作者: ayaka16 (應對優雅。互相尊重)   2023-06-09 23:55:00
原則上有乳房纖維囊腫的婦女,以後得到乳癌的機率比沒有纖維囊腫的人高一.七倍至四倍,纖維囊腫有多種不同形式的組織病理變化,故其發生乳癌的機率也因而不同(網路衛教資訊)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3-06-09 23:56:00
乳房纖維囊腫,雖說是很常見的「症狀」,在有告知情況下,醫療險或癌症險,至少是除外或加費
作者: ayaka16 (應對優雅。互相尊重)   2023-06-09 23:59:00
又良性乳房纖維瘤及囊腫轉化為乳癌之機率為零。想知道評議中心這段話根據,怎麼跟衛服部醫院提供的上面醫學資訊不太一樣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3-06-10 00:03:00
業務員不是醫師,不要介入醫療判斷領域108年投保,111年罹癌,調病歷後會檢視有無違反告知義務,再來檢視是否為投保前疾病;既然會問你每年乳房檢查,很大可能就是查明被保人是否可能「明知」有病徵至此,都屬於保險人「保險調查」範圍,應無不可但是,切結書就很不合理。既然保險人調查後發現無違反告知義務、非投保前已存在疾病或非新生疾病,那就鼻子摸著該給付就給付,沒有簽切結書再行給付的道理新光要你簽,你就請保險公司以「書面」向你說明簽切結書的理由及依據,接下來就靜待保險公司出招
作者: baboosh (大王椰)   2023-06-10 17:24:00
現在都是求共好 鼓勵健康檢查的 這種要求怪怪的
作者: skipbeat1005 (KAOLI)   2023-06-11 00:14:00
所以是投保前就有纖維瘤的意思嗎?如果是這樣看起來新光是在做理賠時的核保評估,有纖維瘤史保癌症險是有可能會被要求除外的以上如果有錯還請指正
作者: Erider (Erider)   2023-06-13 01:12:00
如果20幾歲開始一直都有定期檢查乳房纖維囊腫,那108年投保時,2年內是否因為健康檢查異常,接受醫師治療/診療/用藥,包括要求定期追蹤這在投保時都要照實告知,附疾病問卷+附纖維囊腫等病歷按照要保書上照實告知,因為既有的腫瘤而病變、手術,其實不再理賠範圍的原PO當初投保是否有寫疾病問卷+附病歷,收到除外通知?這部分要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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