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理賠] 中壽防疫險被拒賠了

作者: bye296lctc (掰大。負債累累的空賊)   2022-10-07 19:06:06
後續報導
在接受各位意見後
10/5我向金管申訴
我打電話過去
接口大概聽了一分鐘,說請我寫信
至金管會民意信箱
寫好寄出後,沒多久就收到受理函
裡面有受理案件編號與受理日期
10/6收到中壽的掛號,就是不理賠通知書,裡面就是寫了用藥時間不符,如果想申訴請跟
申訴部接洽
10/7早上沒接到電話,下午時收到中壽
申訴部的簡訊請我回電,我打過去後,他說申訴他們從寬處理,但他想與我母親通話,我
同意,只是我與母親不住在一起,沒辦法馬上接洽,我要給他電話,他不要,他說會調資

再與母親聯絡
電話通完沒多久後,收到中壽的簡訊,說申訴受理中。
但其實我沒打中壽的申訴電話,應該是金管會有函文過去,以致目前進展順利
正確的流程應該是收到通知書後,打中壽申訴電話,再寫信給金管會。
我此次處理算跳步驟了
至少目前感覺不是死棋
靜待結果吧,聽說約二星期有答案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22-10-08 16:32:00
並沒有人規定要先怎樣 你想跳過這些直接到法院起訴保險公司也是可以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2-10-09 02:26:00
訴訟標的金額50萬以下是調解先行,消費者若是逕行起訴,很大機會還是會丟給評議中心評議。消費者如果消費者認為保險公司給付金額不合理,應是先向保險公司「申訴」,如果不服申訴結果,則是應該向「金融評議中心」申請評議,這是金保法所明定的爭議處理程式。所以原po打給金管會申訴,不但毫無意義,而且多此一舉,只是把接聽申訴電話的人當總機,所以叫妳以書面陳述意見,然後再FW給保險公司,實際上,金管會無權決定個案怎麼理賠。然後給藥在前確診在後,卻要請求住院保險金,難到請求權人沒有覺得哪裡怪嗎?
作者: Chenrick (阿迪)   2022-10-09 15:15:00
樓上他是一項都沒賠 照理說關懷金要賠吧 再來他條款寫居家照護也有 後來也確實確診不賠怎麼想都不該用這理由啊
作者: johnyson (johnyson)   2022-10-09 15:23:00
住院先不論,連隔離都沒有,樓樓上的不覺得奇怪嗎?補充是隔離確診都沒理賠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2-10-09 16:42:00
就算中壽確診跟隔離都因為給藥在前都不賠,也不是去「金管會申訴」,而是先向「保險公司申訴」,救濟程序不會因為他不給確診就改向金管會申訴。而確診是以「數位證明」代替「診斷證明」,跟給藥無關,當初數位證明格式增加檢驗時間、方法、醫院,目的就是為了與診斷證明相同的證明力,如果申請給付時有檢附數位證明跟隔離單、簡訊截圖,保險公司並無理由拒絕給付確診保險金。所以消費者在申訴或評議時應分別聲明保險公司應給付確診保險金多少錢,與應給付住院保險金多少錢,遲延利息怎麼算,而不是向「金管會申訴」,畢竟金管會並無權利做理賠認定,也只能轉傳給保險公司或評議中心,而「向」保險公司申訴是金融消費爭議的先行程序,如果未申訴而逕申請評議,評議中心也會先FW給保險公司,這個規定在金保法第13條。總之,無論保險公司有沒有不給付的理由,向「金管會申訴」,根本就是撞錯衙門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22-10-09 00:32:00
並沒有人規定要先怎樣 你想跳過這些直接到法院起訴保險公司也是可以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22-10-09 00:32:00
並沒有人規定要先怎樣 你想跳過這些直接到法院起訴保險公司也是可以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22-10-09 00:32:00
並沒有人規定要先怎樣 你想跳過這些直接到法院起訴保險公司也是可以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22-10-09 00:32:00
並沒有人規定要先怎樣 你想跳過這些直接到法院起訴保險公司也是可以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2-10-09 10:26:00
訴訟標的金額50萬以下是調解先行,消費者若是逕行起訴,很大機會還是會丟給評議中心評議。消費者如果消費者認為保險公司給付金額不合理,應是先向保險公司「申訴」,如果不服申訴結果,則是應該向「金融評議中心」申請評議,這是金保法所明定的爭議處理程式。所以原po打給金管會申訴,不但毫無意義,而且多此一舉,只是把接聽申訴電話的人當總機,所以叫妳以書面陳述意見,然後再FW給保險公司,實際上,金管會無權決定個案怎麼理賠。然後給藥在前確診在後,卻要請求住院保險金,難到請求權人沒有覺得哪裡怪嗎?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2-10-09 10:26:00
訴訟標的金額50萬以下是調解先行,消費者若是逕行起訴,很大機會還是會丟給評議中心評議。消費者如果消費者認為保險公司給付金額不合理,應是先向保險公司「申訴」,如果不服申訴結果,則是應該向「金融評議中心」申請評議,這是金保法所明定的爭議處理程式。所以原po打給金管會申訴,不但毫無意義,而且多此一舉,只是把接聽申訴電話的人當總機,所以叫妳以書面陳述意見,然後再FW給保險公司,實際上,金管會無權決定個案怎麼理賠。然後給藥在前確診在後,卻要請求住院保險金,難到請求權人沒有覺得哪裡怪嗎?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2-10-09 10:26:00
訴訟標的金額50萬以下是調解先行,消費者若是逕行起訴,很大機會還是會丟給評議中心評議。消費者如果消費者認為保險公司給付金額不合理,應是先向保險公司「申訴」,如果不服申訴結果,則是應該向「金融評議中心」申請評議,這是金保法所明定的爭議處理程式。所以原po打給金管會申訴,不但毫無意義,而且多此一舉,只是把接聽申訴電話的人當總機,所以叫妳以書面陳述意見,然後再FW給保險公司,實際上,金管會無權決定個案怎麼理賠。然後給藥在前確診在後,卻要請求住院保險金,難到請求權人沒有覺得哪裡怪嗎?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2-10-09 10:26:00
訴訟標的金額50萬以下是調解先行,消費者若是逕行起訴,很大機會還是會丟給評議中心評議。消費者如果消費者認為保險公司給付金額不合理,應是先向保險公司「申訴」,如果不服申訴結果,則是應該向「金融評議中心」申請評議,這是金保法所明定的爭議處理程式。所以原po打給金管會申訴,不但毫無意義,而且多此一舉,只是把接聽申訴電話的人當總機,所以叫妳以書面陳述意見,然後再FW給保險公司,實際上,金管會無權決定個案怎麼理賠。然後給藥在前確診在後,卻要請求住院保險金,難到請求權人沒有覺得哪裡怪嗎?
作者: Chenrick (阿迪)   2022-10-09 23:15:00
樓上他是一項都沒賠 照理說關懷金要賠吧 再來他條款寫居家照護也有 後來也確實確診不賠怎麼想都不該用這理由啊
作者: Chenrick (阿迪)   2022-10-09 23:15:00
樓上他是一項都沒賠 照理說關懷金要賠吧 再來他條款寫居家照護也有 後來也確實確診不賠怎麼想都不該用這理由啊
作者: johnyson (johnyson)   2022-10-09 23:23:00
住院先不論,連隔離都沒有,樓樓上的不覺得奇怪嗎?補充是隔離確診都沒理賠
作者: johnyson (johnyson)   2022-10-09 23:23:00
住院先不論,連隔離都沒有,樓樓上的不覺得奇怪嗎?補充是隔離確診都沒理賠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2-10-10 00:42:00
就算中壽確診跟隔離都因為給藥在前都不賠,也不是去「金管會申訴」,而是先向「保險公司申訴」,救濟程序不會因為他不給確診就改向金管會申訴。而確診是以「數位證明」代替「診斷證明」,跟給藥無關,當初數位證明格式增加檢驗時間、方法、醫院,目的就是為了與診斷證明相同的證明力,如果申請給付時有檢附數位證明跟隔離單、簡訊截圖,保險公司並無理由拒絕給付確診保險金。所以消費者在申訴或評議時應分別聲明保險公司應給付確診保險金多少錢,與應給付住院保險金多少錢,遲延利息怎麼算,而不是向「金管會申訴」,畢竟金管會並無權利做理賠認定,也只能轉傳給保險公司或評議中心,而「向」保險公司申訴是金融消費爭議的先行程序,如果未申訴而逕申請評議,評議中心也會先FW給保險公司,這個規定在金保法第13條。總之,無論保險公司有沒有不給付的理由,向「金管會申訴」,根本就是撞錯衙門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2-10-10 00:42:00
就算中壽確診跟隔離都因為給藥在前都不賠,也不是去「金管會申訴」,而是先向「保險公司申訴」,救濟程序不會因為他不給確診就改向金管會申訴。而確診是以「數位證明」代替「診斷證明」,跟給藥無關,當初數位證明格式增加檢驗時間、方法、醫院,目的就是為了與診斷證明相同的證明力,如果申請給付時有檢附數位證明跟隔離單、簡訊截圖,保險公司並無理由拒絕給付確診保險金。所以消費者在申訴或評議時應分別聲明保險公司應給付確診保險金多少錢,與應給付住院保險金多少錢,遲延利息怎麼算,而不是向「金管會申訴」,畢竟金管會並無權利做理賠認定,也只能轉傳給保險公司或評議中心,而「向」保險公司申訴是金融消費爭議的先行程序,如果未申訴而逕申請評議,評議中心也會先FW給保險公司,這個規定在金保法第13條。總之,無論保險公司有沒有不給付的理由,向「金管會申訴」,根本就是撞錯衙門
作者: calase (萬難地天紀柳)   2022-10-10 21:01:00
這一波太多人直接跑去找金管會,他們其實也只是轉給保險公司而已金管會哪有人力一個一個去應對這些客戶...
作者: calase (萬難地天紀柳)   2022-10-10 21:01:00
這一波太多人直接跑去找金管會,他們其實也只是轉給保險公司而已金管會哪有人力一個一個去應對這些客戶...
作者: Chenrick (阿迪)   2022-10-09 23:15:00
樓上他是一項都沒賠 照理說關懷金要賠吧 再來他條款寫居家照護也有 後來也確實確診不賠怎麼想都不該用這理由啊
作者: johnyson (johnyson)   2022-10-09 23:23:00
住院先不論,連隔離都沒有,樓樓上的不覺得奇怪嗎?補充是隔離確診都沒理賠
作者: Chenrick (阿迪)   2022-10-09 23:15:00
樓上他是一項都沒賠 照理說關懷金要賠吧 再來他條款寫居家照護也有 後來也確實確診不賠怎麼想都不該用這理由啊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2-10-10 00:42:00
就算中壽確診跟隔離都因為給藥在前都不賠,也不是去「金管會申訴」,而是先向「保險公司申訴」,救濟程序不會因為他不給確診就改向金管會申訴。而確診是以「數位證明」代替「診斷證明」,跟給藥無關,當初數位證明格式增加檢驗時間、方法、醫院,目的就是為了與診斷證明相同的證明力,如果申請給付時有檢附數位證明跟隔離單、簡訊截圖,保險公司並無理由拒絕給付確診保險金。所以消費者在申訴或評議時應分別聲明保險公司應給付確診保險金多少錢,與應給付住院保險金多少錢,遲延利息怎麼算,而不是向「金管會申訴」,畢竟金管會並無權利做理賠認定,也只能轉傳給保險公司或評議中心,而「向」保險公司申訴是金融消費爭議的先行程序,如果未申訴而逕申請評議,評議中心也會先FW給保險公司,這個規定在金保法第13條。總之,無論保險公司有沒有不給付的理由,向「金管會申訴」,根本就是撞錯衙門
作者: calase (萬難地天紀柳)   2022-10-10 21:01:00
這一波太多人直接跑去找金管會,他們其實也只是轉給保險公司而已金管會哪有人力一個一個去應對這些客戶...
作者: johnyson (johnyson)   2022-10-09 23:23:00
住院先不論,連隔離都沒有,樓樓上的不覺得奇怪嗎?補充是隔離確診都沒理賠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2-10-10 00:42:00
就算中壽確診跟隔離都因為給藥在前都不賠,也不是去「金管會申訴」,而是先向「保險公司申訴」,救濟程序不會因為他不給確診就改向金管會申訴。而確診是以「數位證明」代替「診斷證明」,跟給藥無關,當初數位證明格式增加檢驗時間、方法、醫院,目的就是為了與診斷證明相同的證明力,如果申請給付時有檢附數位證明跟隔離單、簡訊截圖,保險公司並無理由拒絕給付確診保險金。所以消費者在申訴或評議時應分別聲明保險公司應給付確診保險金多少錢,與應給付住院保險金多少錢,遲延利息怎麼算,而不是向「金管會申訴」,畢竟金管會並無權利做理賠認定,也只能轉傳給保險公司或評議中心,而「向」保險公司申訴是金融消費爭議的先行程序,如果未申訴而逕申請評議,評議中心也會先FW給保險公司,這個規定在金保法第13條。總之,無論保險公司有沒有不給付的理由,向「金管會申訴」,根本就是撞錯衙門
作者: calase (萬難地天紀柳)   2022-10-10 21:01:00
這一波太多人直接跑去找金管會,他們其實也只是轉給保險公司而已金管會哪有人力一個一個去應對這些客戶...
作者: calase (萬難地天紀柳)   2022-10-10 13:01:00
這一波太多人直接跑去找金管會,他們其實也只是轉給保險公司而已金管會哪有人力一個一個去應對這些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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