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第三人責任險含代步費?

作者: lacoste (徐芷萱)   2022-08-21 19:01:31
嗨嗨,各位版上的菁英,事情是這樣的
禮拜五有一台汽車為了閃大車,直接撞路邊19台機車,
很不幸我朋友剛好是被撞的第一台機車。
因為機車受損嚴重,加上我朋友在地居住,
沒有機車的話搭uber接駁會比較方便,
但朋友去電詢問對方保險公司,
對方保險表示只賠修車費用,不管代步費用,
如果要賠代步費用,那修車費用就不會全賠。
好奇問?
所以如果被撞之後,在機車修復之前,交通移動算自己認賠嗎?
那這樣未免也太雖了吧,好好停在機車格裡被撞,還要掏錢搭車?
保險公司不處理,若對方車主也不願意負擔呢?
因為對方車主當天是說全權交由保險處理
代步費算是因為車損衍伸的費用,這樣不算在第三人責任險嗎?
作者: windointe (Paul)   2022-08-21 19:22:00
找附近的原廠黑店開維修單大灌水下去,灌進去的水就當代步費,也只能這樣了2017/11月時我跟你朋友狀況差不多也是只能這樣補貼自己代步費(我山葉就找附近最貴的YSP,可維修單開陽單跟陰單
作者: REAW (LoveLoveLove)   2022-08-21 19:47:00
就是有一樓這種人,沒遇過精明一點的理賠,在那邊AB單回原po,比較方便,不代表這是必要的。
作者: jdes973241 (雪翼)   2022-08-21 19:51:00
我記得這是要另外提民事求償,對造是車主的樣子
作者: pttptt2008 (無心)   2022-08-21 19:55:00
樓上說得比較有理,以民事責任要求車主賠償,車主以保險方式賠給受害者
作者: ohyoung ( )   2022-08-21 20:01:00
一樓直接觸法了
作者: m36580 (QiuBo)   2022-08-21 20:02:00
受損的機車是新車還是舊車?上法院的話通常計算損害時就會扣到折舊,對受害者未必有利保險公司之所以說如果賠代車費用,修車費用就不會全賠,理由就在於通常保險公司為求省事,只要在合理範圍內,保險公司會直接依維修單據的金額賠償不扣折舊,但就法律上來說是可以扣折舊,所以如果要再額外賠償代車費,保險公司當然就會主張扣除折舊讓理賠金額能少一點,一加一減之下對受害者就未必有利
作者: toyamaka   2022-08-21 20:17:00
一樓當理賠是白癡,不會看估價單有沒有灌水嗎
作者: withcloud (W)   2022-08-21 23:19:00
一樓當理賠塑膠做的吧
作者: runrunpig   2022-08-21 23:37:00
機車有代步車條款可附加嗎?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2-08-22 04:52:00
說結論,修車期間債權人因此所生的代步費用,屬於交通事故的所受損害,為損賠責任的範圍,侵權行為人除負擔行車費用外,修車期間的代步費用,也應一併負擔(民法第216、213條)。又依自用汽車保險定型化契約範本貳、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條款第1條第2款規定,被保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財物受有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所以修車期間的代步費用本來就是第三責任險給付範圍,你依民法規定向侵權行為人請求損害賠償,那是你跟侵權行為人的事;侵權行為人的保險公司說代步費用不給付,那是他跟保險公司的事,就算你告對方後保險公司因保險契約承擔訴訟,你的代車費最終保險公司也應該吐出來,這不但是民法的規定,也是任意險明文所約定的保險範圍總之,這家保險公司騙你https://i.imgur.com/kkRGFPC.jpghttps://i.imgur.com/e5DtXXk.jpghttps://i.imgur.com/kl8QulE.jpg你買車險附加代步車費用條款,那是你自己修車期間保險公司賠給你自己的代步費用,不是賠對方修車的代步費用,傻眼
作者: smallb (老逼)   2022-08-22 08:33:00
保險公司沒騙阿,你提代步,他就要算你折舊,大概是這樣
作者: mame0707   2022-08-22 08:34:00
To樓上,內文有寫保險公司若要賠的話就算折舊啊,根本沒有騙不騙的問題,折舊完確實原po也不一定還拿得到代步車費用樓上是指23樓z大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2-08-22 08:36:00
代步跟回復原狀是兩件事,因他人侵害被強迫換新,主張折舊本來就有認為不合理也就是在這種情況下以新換舊,對於債權人而言,根本就是「強迫他人得利」,所以有認為損益相抵應合理限制,依個案斟酌,方為合理
作者: m36580 (QiuBo)   2022-08-22 09:46:00
多數實務就是要扣折舊,除非代步費用金額大,不然還要請律師來打官司主張強迫利得不扣折舊,不划算吧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2-08-22 10:05:00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6 年度勞訴字第 163 號民事判決https://i.imgur.com/24g2vN7.jpg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102 年重訴字第 20 號民事判決https://i.imgur.com/lAoRgsV.jpg
作者: m36580 (QiuBo)   2022-08-22 10:11:00
要貼判決好歹也貼個車禍相關的,不同類型的案件要怎麼類比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2-08-22 10:15:00
哩嗎好啊,你民法213、216-1會因為權利不同而結果不一樣嗎?每次都要把臉伸出來,打到很厭煩了https://i.imgur.com/HDcoAgJ.jpg
作者: m36580 (QiuBo)   2022-08-22 10:20:00
你自己都說強迫利得要個案斟酌,案件類型差異越大,個案斟酌所得結果不也是差異越大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2-08-22 10:23:00
上面北院106勞訴163就有判準了,還幫你框起來,是沒看硬要辯還是看不懂?
作者: m36580 (QiuBo)   2022-08-22 10:26:00
如果以新換舊有增加物之使用年限,例如更換引擎,一樣會發生折舊問題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2-08-22 10:26:00
你寫信跟王澤鑑討論啊!
作者: m36580 (QiuBo)   2022-08-22 10:29:00
課本上針對強迫利得舉的例子大多都有“依原本計畫,圍牆欲拆除或車輛欲報廢”的前提要件,後續才會認為未受有利益,並非全部的以新換舊都屬於強迫得利不要每次討論法律問題時口氣都那麼差,好好討論不行嗎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2-08-22 10:35:00
你是不是連中文都看不太懂!算了,連大一基本權第三人效力問題都不懂,大二法定之債會懂才奇怪
作者: smallb (老逼)   2022-08-22 10:37:00
吵架的拿律師證書或是當法官檢察官的證明出來再來嘴啦不然各說各的大家還不是要上法院聽法官說
作者: m36580 (QiuBo)   2022-08-22 10:38:00
看看又再人身攻擊了,上次跟你吵基本權第三人效力的是別的板友,不是我好嗎,我還是那個阻止你們繼續爭執的人勒算了不吵了,把時間拿去做正事比較實在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2-08-22 10:48:00
如何個案斟酌?北院106勞訴163認為:「倘受益人主觀上均無此增加利益之計劃存在,其應無任何利益獲得可言,得主張利益不存在,為拒絕償還利益之抗辯」。試想,你今天開20年又老又破的車在路上停等紅燈遭後方追撞,加害人主張幫你板金、換車燈、烤漆讓你車換然一新,主張保桿車燈材料費用應該折舊,有道理嗎?像在討論類似理賠或賠償,常常想當然耳要折舊,但無審酌個案被害人這種獲利是否出於主觀意思,有時候我真覺得這邊越來越有趣了保險就是契約,討論保險就是討論法律,但一切想當然耳,既不接受學說也不願面對實務判決,真不清楚客戶都這麼好過關?
作者: mame0707   2022-08-22 12:27:00
不要只會講理論啦,實際上法院判折舊就是合理的,要主張強迫得利你可以請原po主張看看怎麽判阿,理論歸理論但事實上就是會算折舊,不想被強迫換新也可以請車廠或自行找中古料非常歡迎你去考法官然後專門處理民事賠償,希望你每件都這樣判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2-08-22 18:27:00
你是法官嗎,憑什麼歡迎?上面裁判書也貼給你看了,還在折舊怎樣怎樣,攤手保險理賠不說理,難道0707要抬棺抗議?
作者: mame0707   2022-08-22 20:07:00
所以我不是法官我不能說歡迎?那跟你好像沒必要講什麼了,你繼續你的表演吧,看是強迫得利例子多還是折舊例子多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2-08-22 20:18:00
法律本來就是流動的,講不出道理只會嘴炮,慘
作者: kdash03 (Matt)   2022-08-25 22:33:00
折舊比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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