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保] 健康告知的問題

作者: currry (南港李國毅)   2021-03-23 21:03:23
大家好
最近想保險實支實付的醫療險
研究保單同時發現健康告知有一條
(6) 過去1年內是否曾因患有下列疾病,而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N
(胃部疾病/肝臟疾病/呼吸器官疾病/眼疾/婦女病)
我想問的是1月時我有感冒症狀
去醫院看耳鼻喉科
醫生說有點胃食道逆流+急性鼻竇炎
開胃藥+抗生素 然後現在好了
這樣等一年後再保比較好嗎
這樣算是 胃部疾病嗎
謝謝
作者: withcloud (W)   2021-03-23 21:06:00
下載健康存摺app的可以看到就診疾病病名而且各家的健告不一樣建議欲投保的書面健告比較準確有符合再告知,沒有不用多講
作者: happysales (王道)   2021-03-23 21:47:00
保重身體,想看海嘯兄弟再次合體
作者: ecologi (人生可憫)   2021-03-23 22:31:00
健康存摺顯示的是申報到健保局的疾病「分類」、不等於確診病名(即使診斷無確診或無疾病,一樣要申報疾病分類)。確診病名請以醫生主訴跟病歴為準。健康告知一年內那題詢問到的是特定病名,不是像板上發文格式那麼簡略的問「什麼部位」有無疾病。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