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開始前七日內,因下列事由致原先預定之旅行行程全部取消時,本公
: 司對於無法退還已預付之費用本公司依本章承保項目所約定之保險金額給付保險金,但保
: 險期間內以給付一次為限。"新增"經本公司給付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 舊:
: 法定傳染病(旅遊地經相關主管機關宣佈為疫區)
: 新:
: 法定傳染病(經中華民國主管機關宣布為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表之第三級警告地區,或
: 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之橙色、紅色警示區域)。
: (續下頁)
: 理賠事項
: 舊:
: 一、訂房費用,本公司依本章承保項目所約定之保險金額給付。
: 二、機票費用,本公司依本章承保項目所約定之保險金額給付。
: 三、其他費用,本公司對於已預付且無法退還之團費、租車費用、各類門票及交通票券費
: 用,負給付保險金之責,但最高以本章承保項目所約定之保險金額為限。
: 新:
:
: 三、其他費用,本公司對於已預付且無法退還之團費、租車費用、各類門票及機票以外之
: 交通票券費用,負給付保險金之責,但最高以本章承保項目所約定之保險金額為限。
: 前項第三款所稱之團費應扣除第一款與第二款所稱之訂房與機票費用後計算之。
: 影響:應該是為了防止拿第二款的定額理賠差額要求補償在第三款實支理賠而所祭出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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