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想投保台壽與全球的失能扶助險與實支實付醫療險,但因剛換工作前做了自費勞工體
檢(健保存摺未顯示),
發現肝指數過高gpt達50及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偏低,但就醫(有刷健保卡)後再次檢查
肝指數完全正常,gpt降至32。
醫生另外 付好好運動後再來檢查高密度膽固醇。該次疾病分類為「聯醫尋求檢查或檢驗
結果解釋之諮詢者」
1. 體檢沒刷健保卡,這樣要做健康告知嗎?
2.如未告知,因檢查與後續就醫是同所醫院,會調到前面健檢資料嗎?
3.後續的就醫要做2個月內或5年內的健康告知嗎?
麻煩大家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