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這件事真的困擾我們夫妻倆很久...
事情過程如下:
寶寶滿月後婆家一直配合的保員來邀保(寶寶醫療險)
過程中我也跟她說她目前卵圓孔未閉合,能保嗎?
她說她會處理,所以我們還是送件了,後來也順利承保
但隨著小孩長大,卵圓孔並未閉合,醫生建議我們做閉合手術,這下保險當然就是要拿來
用了
(這期間,原保員退休不做了,換了一位新保員)
結果新保員卻說他們沒有卵圓孔紀錄
說要我們不要提理賠,未來這支保險還能繼續用
如過硬要提,他們只賠這次,未來會用排除或其他方式處理該保險
因為我提不出證據「告知」這件事...自知理虧
但心裡人覺得該公司已讓我們承保了
他們程序自己也有問題(調醫療紀錄)
怎麼可以責任都由我們承擔...
想問板上的大家建議如何處理?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