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詳述以下資訊:
一、性別:男
二、年齡:28
三、職業/工作內容:第一類(請詳細填寫實際工作內容,以利判斷職業等級)
四、保障需求:
五、保費預算:20000以下
六、健康告知:
(2) 過去2年內是否曾因接受健康檢查有異常情形而被建議接受其他檢查或治療?no
(3) 過去5年內是否曾因受傷或生病住院治療7日以上?no
(4) 是否已確知懷孕?如是,已經幾週?(女性回答)no
(5) 過去5年內是否曾因患有下列疾病而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yes
(心血管疾病/腦血管疾病/肺部疾病/肝臟疾病/腎臟疾病/甲狀腺疾病/精神疾病)
(6) 過去1年內是否曾因患有下列疾病,而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no
(胃部疾病/肝臟疾病/呼吸器官疾病/眼疾/婦女病)
(7) 目前身體機能是否有失明、聾啞及言語、咀嚼、四肢機能障害?no
(8)(成人)BMI 是否不在下列範圍:BMI=16.5~28 在範圍內
(兒童)生長曲線百分位 是否不在下列範圍:3%以上
七、常用交通工具:汽車/機車
八、預計規劃:醫療實支實付/癌症/重大傷病
九、現有保險:no
十、預增保險:(可填上所收到的建議書險種/自己找的預增險種)
保險公司:遠雄
商品名稱 [英文代號] 保額/計畫 期間 保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遠雄人壽雄安心終身保險 FX7 10萬 20年 3860
遠雄人壽保安心重大傷病一年定期健康保險附約 RG1 100萬 3180
遠雄人壽一年定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 XCD 6單位 1050
遠雄人壽康富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RSL 3計畫 7650
遠雄人壽金好心豁免保險費附約 HF1 15740元 20年 19
以上是保經提供的保單, 不過我在和他討論中,
有提到我在2014/12月因為腰痛去看骨科有發現骨刺, 並且有拿藥, (僅此一次)
之後腰痛沒有復發, 也沒有再去看骨科醫生,
對於保單上的誠實告知項目, 我自認為沒有問題, 不用特別填寫什麼,
但保經卻認為我應該要告知有檢查出骨刺(三年前),
所以我覺得很奇怪, 因為這不在誠實告知項目內, 為何要特別告知,
不知道各位前輩對於這件事有什麼看法呢?
是我多慮了, 其實告知沒關係; 還是根本沒有告知的必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