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賠] 判決】意外險,車禍拒賠敗血症,敗訴

作者: pnLin (我腦袋的轉速好慢喔)   2017-10-01 16:51:39
臺灣高等法院102年保險上字第31號:
事實:
99年12月20日在桃園市大溪區發生車禍意外,致受有第四頸椎閉鎖性骨折及頭部損傷之傷
害,嗣於100年4月4日死亡。
保險公司拒賠理由:(主張跟車禍意外無關)
至其出院後,固於100年2月13日、同年3月14日至敏盛綜合醫院(下稱敏盛醫院)及國泰
醫療財團法人國泰綜合醫院(下稱國泰醫院)就診,惟均非因頸椎傷勢,而係因其嘔吐、
上腹疼痛等病因就醫,且依其住院病歷及護理紀錄並無頸椎傷勢加劇或病變之情。另依多
家醫院函覆結果,皆認無法以垂足現象推論有神經性休克;且神經性休克係受傷後急性期
一個月左右之現象,是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下稱桃園地檢署)檢驗員僅憑被保險人
死後有垂足現象,在相驗屍體證明書記載死因為神經性休克,不符醫學常理。被保險人之
死因與神經性休克並無關聯,被上訴人復無法舉證證明被保險人之死因係因車禍所致,其
請求伊給付保險金,不符保單條款之約定內容等語置辯。
法院:認為跟車禍有關,保險公司要賠
綜上,本件被保險人○○○於死亡前,已感染細菌Proteusmirabilis而有菌血症現象,且
該病症可排除係胃癌復發、肺炎、食道炎、腸阻塞、或其他自身內在之因素,已如前述,
依鑑定人蔡明達上揭證述,堪認此感染現象,乃因系爭車禍意外致頸椎受傷所引起。則揆
諸前揭說明,系爭車禍意外應為導致賴正明死亡之主力近因,已甚明確。至桃園地檢署相
驗屍體證明書所載死亡原因「頸椎骨折併神經性休克」(見原審卷(一)第11頁),固經新
光醫院鑑定報告書以:神經性休克,係指脊髓在急性外傷時因脊髓功能失調,致四肢自律
神經失調,周邊血管擴張至血液容量突然增加,原先的血容相對性不足而引起假性血量不
足,致使血壓降低引起的休克現象,此現象於脊椎受傷後早期會發生,若經適當處置,一
般會在受傷後一個月內恢復。而病患係於99年12月20日發生車禍,在國軍桃園醫院接受手
術及術後治療至100年1月6日出院時病歷記載其生命跡象正常,顯見其並無神經性休克之
現象(見本院卷(二)第89、90頁),及鑑定人蔡明達證述:本件死亡距事故時已4個月,
故地檢署證明書上描述病患最後死因之神經性休克,以神經專科醫師以觀並非正確(見本
院卷(二)第124頁反面、125頁),而足認該死亡原因之記載有誤,惟尚無礙本件被保險人
確因意外而死亡之認定,上情並經桃園地檢署103年6月26日桃檢兆平100相887字第056778
號函說明賴正明死亡導因於最初車禍、頭頸部鈍挫傷,頸椎骨折、損傷及術後併發症等語
明確(見本院卷(一)第133頁)。該車禍之行為人○○○因此過失致死案件,經臺灣桃園
地方法院(下稱桃園地院)判處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確定在案,並經本院調閱桃園地院
101年度審交易字第573號卷閱明無訛。上訴人抗辯被保險人之死因非因車禍意外所致云云
,洵無足採。
泰安產物保險,不服而上訴三審,三審駁回確定在案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17-10-01 18:36:00
所以這樣又是一篇?文末寫道法院:認為跟車禍有關,保險公司要賠。原po能確定真是如此?
作者: hank0624 (不用錢的保險最貴)   2017-10-01 19:08:00
這算廢文嗎?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7-10-01 19:38:00
要貼貼完整點好嗎...-.-
作者: pnLin (我腦袋的轉速好慢喔)   2017-10-01 19:41:00
專業有價、知識有價,我沒欠、沒義務喔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17-10-01 19:59:00
要查判決書,除司法院判決書查詢,現在還有lawsnote,跟google一樣直覺方便查詢。po這個意義不大笑死了,查判決算什麼?台灣是海洋法系國家嗎?
作者: hank0624 (不用錢的保險最貴)   2017-10-01 20:26:00
我不只不會拉業務 理賠也不熟耶我會說廢文是 你之前沒編輯過的文章曬傷、登革熱、高山症 會不會賠,我比較有興趣http://www.rmim.com.tw/news-detail-7844
作者: hzmbb (小A)   2017-10-01 21:38:00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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