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大大,
近期在投保新生兒 富邦 NHR1 20單位, 富邦回覆須加費50%,
原因是:出生時因胎糞吸入綜合症/ 臍帶繞頸的呼吸窘迫。
新生兒出生第一個禮拜住加護病房觀察,
醫師評斷無問題後,第八天出院。
富邦告知如果一年內,新生兒身體狀況一切良好,
生長發育正常,且胎糞吸入綜合症/ 臍帶繞頸的呼吸窘迫
無後遺症及併發症,可於投保一年後提出重新評估加費之申請,
屆時重新核保。
我想詢問各位大大:
(1) 如果一年後沒有併發症與後遺症,但發生其他非上述兩項引發的疾病,加費取消是否一樣很難通過。
(2) 看字面意思是申請取消加費,第二年同樣須重新核保,那第一年不保NHR1,改第二年加保NHR1是否也行,只是變成第一年沒有醫療險的保障?
(3) 如果第一年改保遠雄RJ1計畫一,就算加費50%,費用也比NHR1少,且雜費可到20萬。但因富邦理賠風氣好,第二年停掉遠雄改保富邦,是否會有什麼我沒想到的問題?前提是這兩家的保費與理賠項目差不多。
(4) 如果同意加費50%,保費要增加快2千,我覺得很貴,不知是否還有其他意見。
不好意思,落落長,再麻煩各位大大。感謝!!
※ 引述《robertjohn (...)》之銘言:
: 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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