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理賠] 保險公司理賠選擇調病歷之醫院有無標準?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4-06-03 17:51:02
※ 引述《gb576 (MidageMan)》之銘言:
: 標題: Re: [理賠] 保險公司理賠選擇調病歷之醫院有無標準?
: 保險公司在找碴,為何不在投保的時候就查清楚,不行就拒保,何必拖到保戶急需理賠時才在技術性的拖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0.146.225
: 推 tbcscottie3:1.保險公司是以最大誠信契約的邏輯來相信保戶會誠實 06/03 09:10
: → gb576:"最大誠信契約的邏輯",那就直接理賠即可,何必再查既往歷? 06/03 14:05
: → gb576:"曠日廢時且所費不貲",所以把這些成本轉嫁到急須用錢的保戶 06/03 14:07
: → gb576:就合理了? 06/03 14:08
所謂最大誠信契約,並不是指保戶跟保險人互相信賴,相反的,因為保險契約是
射倖契約,保戶跟保險人間完全沒啥信賴基礎,保戶非常可能隱藏不利資料,
保險人則可能挾大量資本,專業知識技術欺騙保戶投保不當保險或不予理賠...
這契約當一方顯喪失誠信就垮了的意思...
至於查清楚再保,那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查清楚的成本高到無法想像,一個人的
潛在疾病因素推到祖宗八代都不見的搞清楚,個人的生活習慣,身體狀況,"可能"
未告知的因素,一個保額百萬的契約,花上千萬成本都不太能查清楚...
保險人那頭依賴的主要是保戶的誠信跟大數法則,有問題的會跑掉一堆...
當然不排除會有"誤查",但那種狀況照成遲延,保險公司要加計利息之類給付
ex.某人20歲投保100萬元額度人壽及一些附加醫療保險,無個人就醫紀錄,這加
保應該不會查?若告知其祖父母,父母及姨舅均在40歲前癌症死亡,保險人收正常
單?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4-06-03 18:59:00
一般普及的保險在收單加保那頭會相對寬鬆,以假設標準體的狀況例行性的問些"重大"問題,非標準體直接被拒保的多,免責,加費少理賠表件齊全都還要審一定時間,一有疑義就很麻煩,那個疑義就是誠信基礎有點在搖...-.-如同沒信用才要開信用狀,最大誠信?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