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有關引渡:你需要瞭解的六件大事

作者: skyhawkptt (skyhawk)   2019-06-16 13:20:44
標題: 有關引渡:你需要瞭解的六件大事
新聞來源: https://is.gd/rtdpDM
香港修訂《逃犯條例》引發大批民眾遊行抗議,「引渡」被推到引人注目的聚光燈下。
那麼,國際間有關引渡的今昔大事、仍在進展中的重要案件都有哪些呢?
一、史上第一
世界最古老的書面引渡協議—也是和平條約—是公元前1259年埃及法老拉美西斯二世和鄰
國赫梯(Hitties, 又譯作西台)簽訂的。《卡迭石條約》規定,雙方必須遣返罪犯、政
治難民。
埃及版的和平條約保存在卡納克神廟,赫梯版於1916年在現土耳其的赫梯皇宮遺址發現。
迄今,紐約聯合國總部的牆上懸掛有複製件。
二、美國第一
目前最受人關注的引渡案包括華為CFO孟晚舟(2018年在加拿大被捕)和維基解密創始人
阿桑奇(現在倫敦監獄服刑)。美國因不同原因尋求將孟晚舟和阿桑奇引渡到美國受審。
歷史上,美國的第一個引渡協議是1794年和英國簽訂的,不過那只是一份涵蓋更廣的條約
中的一個條款。該條約的目的是解決美國獨立以來懸而未決的遺留問題。引渡協議中涉及
的犯罪行為只包括謀殺和偽造。
三、政治犯罪
美國聯邦刑事法和國際引渡事務專家馬克內博(Douglas McNabb)介紹,大多數國際引渡
法都將「政治犯罪」排除在外,一個國家可以拒絶引渡被控政治犯罪的人,或者在認為提
出引渡申請的真正動機是政治、而不是刑事犯罪時拒絶引渡。
1870年英國第一份《引渡法案》規定,如果犯罪性質是政治,任何人都不應被引渡。當時
逃離歐洲的許多人、其中包括共產主義的鼻祖卡爾‧馬克思都在英國得到庇護。
四、本國公民
許多國家都不會把本國公民引渡到其它國家受審,有些國家將此寫入憲法。比如俄羅斯,
就曾以「憲法禁止將本國國民引渡到海外」為由拒絶過英國的引渡要求。涉事人是前克格
勃特工盧格沃伊(Andrei Lugovoi),他被指在倫敦投毒謀殺叛逃英國的前俄國特工利托
維年科。此案一度讓英俄關係陷入冷戰結束之後最為嚴重的一次危機。
法國曾庇護波蘭導演羅曼‧波蘭斯基。1977年波蘭斯基認罪性侵未成年人,但於法庭判決
前出逃,此後一直居住在法國。 美國提出的引渡請求被法國拒絶,因為波蘭斯基有法國
國籍。
前反文化活動人士、人稱「獨角獸殺手」的美國人艾恩豪恩(Ira Einhorn )因謀殺前女
友1997年被美國法庭缺席定罪。法國拒絶了美國的引渡要求,原因是缺席審判是侵犯人權

五、使館庇護
大使館向被要求引渡的人提供庇護,這種做法由來已久。根據國際法共識,外交使領館是
派遣國的管轄地,但是,許多國家政府對此都曾持不同觀點。
維基解密創始人阿桑奇躲入倫敦厄瓜多爾大使館之後,英國政府曾經考慮啟用《外交和領
事土地 法案》(1987年) 收回使館的外交管轄權,因為派遣國「不再將土地用於外交使命
、或者專用於領事事務。」
六、 藏身天堂
西班牙南部的「太陽海岸」曾經被英國人戲稱為「罪犯海岸」。1978年英國和西班牙百年
前簽署的引渡條約到期,之後幾乎所有的英國犯罪分子都會夢想逃到西班牙去躲避正義制
裁。1985年英、西簽署新的雙邊引渡協議。
那以後,英國犯罪分子只能選擇其它的藏匿地點,「北塞浦路斯土耳其共和國」(TRNC)
成了首選,這裡是距離英國最近且和英國沒有引渡協議的國家。迪拜也曾經是英國逃犯的
一個選擇,直到2008年英國和阿聯酋(UAE)簽署引渡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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