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平壤周邊地方紛紛大膽對外招商引資,朝鮮成為新興投資市場

作者: CCY0927 (只是個暱稱罷了)   2018-12-21 08:50:47
http://china.hani.co.kr/arti/economy/5913.html
「平壤周邊地方紛紛大膽對外招商引資,朝鮮成為新興投資市場」
登錄 : 2018.12.20 17:59
【採訪】韓國首次出版《朝鮮投資法律法規解讀》的崔在雄律師
涵蓋各種朝鮮投資法律法規,「謹慎防範投資風險」
最大限度的降低風險,可選擇韓國、中國或多國籍「外殼」
「促進世界各國在平等、互惠的原則之下擴大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是朝鮮民主主義人民
共和國的一貫政策。世界各國企業對我國(朝鮮)的投資熱情正在不斷上漲。希望這一文
件能夠幫助外國投資者更好地理解韓國的對外經濟法律制度、投資政策和投資環境,促進
外國投資者對韓國的投資。」
這是崔在雄律師(39歲,正義律師事務所)12月18日接受《韓民族日報》採訪時拿出的《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法規集(對外經濟領域)》(2014年)和《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
和國投資指南》(2016年,朝鮮對外經濟投資合作委員會)序文中的內容。崔律師等五位
正義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朝鮮投資組)在11月30日共同出版了《朝鮮投資法律法規解讀》
(博英社),書中探討了朝鮮《朝韓經濟合作法》等與韓國企業對韓投資相關的4部法律
,1984年修正的《合營法》等與外國企業投資朝鮮相關的7部法律以及《土地租賃法》等
其他與投資有關的六部法律。這是韓國第一次出版涵蓋各種朝鮮投資相關法律法規的書籍

「以前在金正日時代,朝鮮設立的經濟特區都在距離平壤較遠的邊境地區或者開城、金剛
山、新義州、羅津、先鋒等地區,而在金正恩時代,朝鮮對外開放戰略的重點開發區都集
中在平壤附近,還打算通過校企合作,利用好金策工業大學的資源。朝鮮的招商引資政策
正逐漸集中到首都核心地區,開放的力度越來越大」。當然,在朝鮮投資的風險很大。他
說,「我們不能僅僅以民族合作的視角來看待朝鮮投資,而應當把朝鮮視為一個富有魅力
的投資地點,視為一個潛力無窮的新興投資市場。新興市場的投資收益高,但風險也大。
因此我們要客觀、冷靜地看待朝鮮這個投資地點,通過了解當地與投資相關的法律法規,
規劃好規避風險以及投資後需要撤離時減少損失的方法」。
他還表示,「根據對風險的判斷,人們可能會放棄朝鮮,選擇投資越南」,「不過,韓國
的企業和資本經常會從民族的角度出發考慮問題。因此,只有將這些都諳熟於心,才能在
與朝鮮談判協商時儘可能降低風險,對朝鮮來說,這也是成功進行改革開放的長遠之路」
。崔律師曾在北京當地律師事務所工作,是一位「中國通」,也是專門接手韓國國內企業
併購、分割、資產轉讓等各種企業契約案子的律師專家。
朝鮮關於外國資本投資的法律大體分為兩條線。韓國企業直接投資朝鮮時,需要按照《韓
朝經濟合作法》進行處理,而其他外國資本投資時則適用《外國人投資法》。「這是朝鮮
為減少特定國家的投資風險而作出的規定,可以方便投資者根據情況做出最優選擇,具有
一定的好處。大家可以選擇投資條件較好的方式。也就是說,韓國企業可以與中國資本合
作,藉著中國外殼進入朝鮮,也可以憑藉跨國合營的方式進軍朝鮮。相反,外國資本如果
認為《朝鮮經濟合作法》的相關規定對自己更為有利,則可以在韓國設立合作投資公司,
藉著韓國公司的外殼向朝鮮投資」。
朝鮮的投資法雖然名目繁多,但具體條文都非常簡短,而且都由簡單且容易理解的口語化
語句構成。比如一共只有五六頁紙的《合營法》,其中包括46個條文。而在韓國《公司法
》(共計935個條文)中,僅是第三部《商法》就有468個條文。「朝鮮法律與晦澀拗口的
韓國法律條文不同,內容甚至非常有趣。不過,朝鮮的經濟和投資法都不甚明確,有些具
體條款可以任意解讀,需要制定細則規定進行補充說明。因此,在對朝鮮進行投資時,製
作的契約都非常厚重」。
他還是韓國統一部的韓朝交流合作法律制度顧問。他表示,「如果韓朝法律人能夠一起討
論制定出韓朝經濟相關法律系統標準,還可以降低以後統一的成本」。如果韓朝建立起類
似的法律體系,外國資本在對朝鮮進行投資時,就可以委託韓國律師事務所負責合同業務
,也會優先考慮與韓國資本合作對朝投資。「舉個例子,進軍朝鮮的外國建設公司很難照
著朝鮮當局提供的設計圖紙進行施工,因為他們難以理解圖紙內容。對於朝鮮投資法也是
一樣。外國資本與朝鮮簽署投資契約時,最終還是要通過韓國律師事務所處理相關業務。

對於和外國合作投資朝鮮社會基礎設施的問題,他說,在朝鮮投資專家們看來,「公路和
鐵路」反而會是最晚推動建設的基礎設施領域。「很多專家都認為,朝鮮會首先利用港灣
、機場等設施吸引外國資本投資。因為港灣位於特定地區,屬於一個定點,只需要接受地
區出入境系統的內部管理,而連通鐵路、公路則是一條線,可能穿越朝鮮多個地區,很容
易進入居民們的視線,引起人們對開放的各種猜測,這讓朝鮮當局頗為擔心」。不過,朝
鮮對市場開放和智慧財產權等的關注度一定會越來越高。他說,最近韓國的朝鮮法律研究
會拿到了一份朝鮮法典原典,並以非營利的學術研究為目的進行了公開,朝鮮當局得知這
一情況後曾向韓國發來一份通告,指責韓國「為什麼不支付智慧財產權費用」。
趙啟完 記者
韓語原文:http://www.hani.co.kr/arti/economy/economy_general/8749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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