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政治文標準

作者: werttrew (發點優文賺P幣)   2014-07-25 15:51:51
※ 引述《idooo (愛賭才會贏)》之銘言:
: #1Jq04Nwo
: 噓 utcn92:你何不去尻馬總統一拳,讓大家為你喝采,順便證明你的論述? 07/24 02:47
: utcn92 政治引戰推文警告一次
: 推 QQdragon:3f想尻馬桶一拳 07/24 11:04
: QQdragon 政治引戰推文警告一次
: → pttstupid:想尻馬桶快去尻啊XD 07/24 11:47
: pttstupid 政治引戰推文警告一次
: 噓 eclipse911:就回個3樓吧 馬一點能力都沒平常就沒啥人在膜拜他了 07/24 12:09
: eclipse911 政治引戰推文警告一次
: 推 akillu:現在尻低能三樓大家也會喝采呀~ 人被討厭是有很多種的 07/24 12:39
: akillu 人身攻擊警告一次 (連同#1Jq8icxm 已警告兩次)
在此我想對“政治引戰”提出疑問
我認為這詞定義太不明確,根本不能拿來執行版規
“政治”不用說,範圍太廣了
“引戰”又是什麼意思,會引發雙方激烈討論就叫引戰嗎?
其實所謂“引戰”讓人忌諱的應該是某種歧視的觀念
例如以下問題:
1.黑人體能是否比較好?
2.黑人智商是否比較低?
這兩個問題都能引發激烈討論,但第二項明顯帶歧視心態
所以版主該禁止的不是“引戰”而是“歧視”
另外再回到“政治”吧,前面有說到政治範圍太廣
絕對不能拿來當執法標準
而照之前判例,有爭議的都是提到“馬英九”吧?
經上探討,我希望版主不要再用“政治引戰”當執法標準了
應該明確地說
本板不能 “歧視馬英九”,並立為版規
這樣就沒有爭議了,而鄙人也會全力支持版主的運作
作者: bigcia (花輪)   2014-07-25 15:56:00
嗯嗯 有同感 不過歧視馬英九這條板規聽起來頗爆笑 lol
作者: benka (*0*)   2014-07-25 16:02:00
我也覺得此版規該廢除
作者: owlonoak (深邃光輝)   2014-07-25 16:03:00
就黑人的例子,其實廣義而言都是歧視。有些學者認為對特定族群有刻版印象都算歧視。
作者: chungyiju (海-綿-寶-寶)   2014-07-25 16:07:00
哈哈
作者: yamiew (yamiew)   2014-07-25 16:13:00
XD
作者: qwerty789 (鍵盤789)   2014-07-25 16:22:00
ㄏㄏ推個
作者: p123i456g (orenjijusu)   2014-07-25 16:23:00
真有道理,這篇完美地示範了引戰、使用公告等行為
作者: aiweisen (艾維森)   2014-07-25 16:24:00
你竟然回公告?
作者: peruman (美麗人生)   2014-07-25 16:26:00
留個很純粹的版 大家可以放下無謂爭議 很純粹討論共同興趣的事情 很困難嗎 非得把所有的版 都弄髒才爽?
作者: BOV5566 (鹿港孫伯符五六)   2014-07-25 16:31:00
弄髒!?
作者: xxhellosexy (你好性感)   2014-07-25 16:32:00
髒?那篇原po拿一個有人支持有人不支持的賈伯斯當例子 三樓以同樣的邏輯舉一個有人支持不支持的那個人當例子我覺得還好啊 大家有點過敏
作者: leo921080931 (小飽)   2014-07-25 16:36:00
我覺得已經很明確了
作者: p123i456g (orenjijusu)   2014-07-25 16:38:00
只要是酸政客,就容易造成筆戰,全禁就好
作者: idooo (愛賭才會贏)   2014-07-25 16:38:00
1. 不是板主文章分類請勿用公告,已代改標題2. 扯到和獵人無關的台灣政治一律當政治引戰不管你說誰好誰不好都一樣3. 還有問題要討論請寄到我信箱,本文鎖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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