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大家好:
本案之癥結點在於「這與後來基督教會的情況非常吻合」。
版友around14358表示其認為此為客觀討論經文內容
並發現預言中提及之現象與基督宗教相仿,
而版主eno4022則按其文意脈絡指出這樣的陳述方式表達了對基督宗教的貶抑,
而此為板規所不能容許的。
隨後版友around14358舉出例子說明他並沒有實際進行指涉。
事實上這個例子所表達出的概念正是問題所在:
一般情況下,指出兩事物具有類似的特性並不構成問題。
但其中一件事物具有大量缺點,並強調兩者有相似之處,而且不確定兩者是否有關聯,
是否為「透過隱喻之方式貶低個人、族群等」?
儘管我同意在完全自由的學術討論下,
探究「獸」與「基督宗教」之異同或許是個有趣的議題,
但這樣的比較過程中似乎某程度正在替「獸」與「基督宗教」進行連結,
從而貶低了這樣的信仰群體,
而這樣的討論又發生在基督宗教信仰版中,
因此這樣的議題如版主eno4022所認定不適宜進行討論。
故原判決仍成立,
不過建議在日後發生爭議的情形中可隨時修訂版規細項
在可能的狀況下羅列應避免的討論方向,如基督宗教汙名化的可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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