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Folklore版,booin適任資格一案

作者: nknuukyo (我無所能因敵成體)   2017-05-29 23:58:32
按國家研究院管理總則-國家研究院公權資格 中,
第二條第二項之規定,於未經組務肯認其專業的狀況下,
板主應至少有50篇以上之有效文章。
本次Folklore板板主選舉,
booin雖然取得相對高票,
但由於未達板主之有效文章數,亦未經由組務肯認專業之替代程序,
所以依總則規定,認其未具板主資格。
於期間中所訂之水桶及其他懲處,
請另外兩位板主重新仲裁,
即使仲裁結果同前案所判,亦應另於該板面發文公告。
於重新仲裁前,原水桶及懲處應予撤銷。
本次組僕未能發現新任板主之資格不符之情事,
實為組僕之疏忽,
也希望未來各位板主於新增其他板主分憂解勞時,
詳加閱讀AboutBoards中之相關規定,
確認其資格後,才提出申請,
以免造成板主自身與板上選舉人之困擾。
作者: nknuukyo (我無所能因敵成體)   2017-05-30 00:15:00
另外這裡必須表明的是:組務判斷booin未達板主資格,不代表組務否認booin在仲裁時的判斷邏輯與涵攝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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