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新的都市計畫容積轉移規定

作者: a7420852 (顯然是不太好)   2016-11-08 22:46:29
市政府有考量避免朝山及漁港都計(比較外圍地區)的公設保留地
大量容移至市區,造成市區發展過於擁擠,影響生活品質及公設容受力,
所以有這樣的規定。
目前可互相容移的四都計內的香山區最遠是到大庄路,元培街附近
因為係因應公設用地可容移,法令有考量地價間的關係,
如果香山區地價相對低,移進市區的容積量,也會跟著打折
政府也希望也能因此透過容移解決部分公設保留地取得的問題
很多的公共設施保留地(如道路、公園、綠地、停車場用地等)
以目前用市價徵收的預算,是很難取得的,借由容基移轉來解決
也是目前中央或其他縣市常用的方式之一
但又為了避免合併為一主計區後,過多公設用地容移量都到市區來,
才有這樣的規定,限制朝山,漁港都計區不得跨區容移
※ 引述《kilikolon (kilikolon)》之銘言:
: 市政府剛公布一項新的都市計畫,
: 要將市內六個都市計畫整併成一個,
: 改變最大的就是關於容積轉移限制規定
: 簡單說新公佈的都市計畫,
: 原本不可跨區容積轉移的規定將取消。
: 也就是原本在一些地價較低的地區
: 的可容積轉移用地容積將可用在較高價
: 地區的建築容積裡。
: 不知道大家對與這項新都市計畫的看法?
: 直接看計畫書內容最後面
: 計畫發布實施後,原「新竹(含香山)都市計畫」、「高速公路新竹交
: 流道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新竹市部分)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特定
: 區主要計畫(新竹市部分) 」、「新竹科技特定區計畫」等 4 區得互相
: 跨區容積移轉;其餘「新竹市(朝山地區)都市計畫」、「新竹漁港特定
: 區主要計畫」暫不可跨區容移,需俟後續執行狀況再做滾動式檢討。
: http://landuse.hccg.gov.tw/main.asp?fu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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