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有「罷免無效之訴」嗎?

作者: serenemind (沉)   2025-04-28 09:42:04
不對喔,我查了一下選罷法
第 118 條
「選舉委員會辦理選舉、罷免違法,足以影響選舉或罷免結果,檢察官、候選人、被罷免人
或罷免案提議人,得自當選人名單或罷免投票結果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內,以各該選舉委員
會為被告,向管轄法院提起選舉或罷免無效之訴。」
所以選舉結果公告15日內要提出罷免無效之訴
※ 引述《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之銘言:
: 可是有無得合法提起訴訟之條件,只能等到投票結果公告後的六十日內,才能見到真章,
: 現階段要談根本言之過早,沒有合法理據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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