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22k大復活,小草們該嚐嚐當年七年級的

作者: louiswei1986 (CPdemon)   2024-04-30 13:36:12
塔綠斑真的讓我噁心到想吐,
這種抹法到底有多缺德?
明明就是為了保護勞工,
抹到願意給八成薪?
現行的勞基法就沒有規定試用期,
所以試用期算是勞工跟雇主的約定,
基本上不要低於最低薪資,
你要怎麼約定都可以,
甚至期間都不一定是三個月。
KMT這次希望入法規定就是不得超過三個月、
不得低於約定薪資的八成,
這是「不得低於」,當然無論如何,
都不可能低於最低薪資,
在那邊酸的塔塔只是顯示自己多智障而已。
那這可以保護什麼樣的情況?
老闆只是想騙勞力,給你畫大餅,
然後你做不滿三個月,就被逼走,
但有這法之後,你要畫,那實際給的也不能少。
另外,可能先跟你說試用期薪水是多少,
先用這個簽約,後面可能就加個1K。
這個法條基本上就是把試用期入法,
大家以後大可清楚把試用期的權利義務闡明,
如果覺得8成太低,DPP也可以說要求試用期全薪,
但不是放些網軍在那邊抹,
塔塔摸著自己的良心,照照鏡子,
為反而反真的很他媽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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