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吵廢不廢死吵大法官已經沒有意義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24-04-24 00:02:45
我認為吵那個已經沒有意義了
應該是要思考下一步那才是正確的
今天這個辯論本來大法官的立場都已經說得很清楚了
這就是走一個流程程序
沒有要討論辯論的意思
我是認為現在立法院多數
是應該考慮被大法官宣告死刑違憲的情況下
趕快修法
把無期徒刑假釋給拿掉
成為真正的無期徒刑終身監禁!
然後30年的上限也應該要拿掉
一罪一罰但是最多30年這樣的形式應該也要拿掉
都已經是一罪一罰了怎麼還有了上限
我認為立法院應該要從這邊開始思考補強
大法官的事情要真的出現了抗議遊行事情鬧大了
那也是以後修憲或是換大法官的事情..那都是長遠的
眼下是該考慮刑法修訂..不然這只是苦到了一般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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