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風評:民進黨真把政客說謊當權利

作者: kaminari22tw (小狸)   2024-04-04 20:08:40
https://i.imgur.com/MFjHWpp.jpg
風評:民進黨真把政客說謊當權利
風傳媒
主筆室
四0三地震,打亂立法院國會改革逐條審查的議程,但原定的公聽會仍繼續舉行,專家學
者對朝野「國會改革」法案提供諮詢意見,陽交大教授林志潔一番,「在野政黨提出的刑
法藐視國會罪,連緘默和說謊的權利都沒有。」驚呆一眾人等,由於他曾代表民進黨參選
新竹立委,他的意見相當程度具有「綠營代表性」,就不能不討論討論。
被告有不證己罪的空間,但偽證仍然有罪
首先,林志潔對「藐視國會入(刑法)罪」的疑慮,不無道理,畢竟身為政務官有其尊嚴
,若只因為在國會備詢與立委嗆聲互槓或不承認己過、粉飾政府之太平,遭致民意惡感,
就要背負「刑責」,懲罰未免失之太過,這也是為什麼民眾黨版本只有罰鍰而無刑責,至
於國民黨版追究刑責,還是經過權力分立之衡平程序,諸如立法院會決議不夠,還要移送
司法機關認定,否則國會成了太上法庭,豈不亂套。
但林志潔反對刑法藐視國會罪的論點似是而非,他說,「我國法律上被告可以保持緘默,
可以『說謊』。」刑法和刑訴法,的確容許被告不必自證己罪的空間,但對「同案被告」
却沒有這個權利,尚若說謊還是要吃上「偽證罪」;他還說,「一般法律案件,證人傳喚
不來,也不會被認為藐視司法。」但他忘了,證人履傳不到,也有可能被「通緝」的,國
會邀請聽證不到也無權通緝,而不論證人或被告,上了法庭第一件事就是宣誓法庭陳述皆
為真。
反對藐視國會入罪,不必拿台積電當墊背
林志潔擔心,若藐視國會罪通過,沒有犯罪嫌疑的一般人民,若因為「傳喚」不到就被扣
上罪名,那麼立法院可以要求台積電創辦人張忠謀來院備旬,不來的就可以藐視國會移權
利金,同時,「立法院還能要求台積電出示其他國家企業合作、技術交流合約書等營業秘
密,對科技業發展有嚴重影響。」
至於人事同意權之聽證,要不要擴及中央各部會首長,可以討論,畢竟內閣閣員若個個都
要聽證同意,內閣改組三個月大概都搞不定,政府運作豈不擺爛?但對現行必須立法院行
使同意權的獨立機關人事,被提名人當然要「誠信備詢」,否則還沒當官就把「說謊」當
權利,真上位了,還會以民意為重嗎?
地方公務員備詢說謊懲處,中央却以說謊為權利
事實上,行政院列席立法院備詢,以「說謊」、實問虛合、甚至反質詢,是民進黨蔡政府
八年「新長出來的特殊政治文化」,扁政府時代都沒這麼離譜,但凡立法院嚴詞批評者,
政務官的下場就是「辭官歸故里」,因為他們不為民意接受;但自蘇貞昌出任閣揆以反質
詢為樂,政務官有樣學樣,把立法院當成選戰舞台,即使民進黨自家立委指著鼻子駡,都
賴著好官我自為之者,結果就是地方選舉大敗,總統暨立委選舉搞出「雙少數」慘勝。
附帶一提,地方政府對官員列席議會備詢或提供資料的要求,就比行政院嚴謹,台北市政
府甚至公文函知各機關學校人員,「應邀列席本市議會報告或接受質詢時,如涉有答詢時
說謊、不實或無正當理由拒絕答覆等違失行為,請依規定覈實檢討其行政責任。」果若有
上述情節,除行政處分外,嚴重的還會移送監察院或逕送公務員懲戒法院。(相關報導:
風評:民進黨自宮,還想順帶閹割在野黨|更多文章)
有兩次大選為鑑,民進黨人或綠營學者專家,豈能繼續助長「政客說謊的權利」?甚至以
「說謊的權利」貶抑國會改革的可能,國會改革阻力事小,政治文化愈趨下流事大,不能
不慎。
https://www.storm.mg/article/5076631?page=1
______
https://i.imgur.com/vaUE3Im.jpg
民進黨真的是史上最不要臉的垃圾詐騙集團
竟然把在國會殿堂跟民意代表報告時說謊鬼扯成是官員的權利?
不用說真話?
那官員幹嘛要來報告?
學蔡英文當總統躲在家喝紅酒追劇就好啦
笑死
平時面對記者騙民眾
開會時直接騙民選的民意代表
民進黨這群垃圾不愧是最無恥的詐騙集團
下次是不是要確保執政黨作票的權利了?
能被這群垃圾騙的死忠仔到底多智障啊?
https://i.imgur.com/XFqz2BA.jpg
https://i.imgur.com/Tg5YQBb.jpg
https://i.imgur.com/OdhrCvi.jpg
https://i.imgur.com/vn3lDl0.jpg
https://i.imgur.com/0z7087I.jpg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