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關鍵證人小兔證稱:高虹安連買飲料都報公

作者: wfelix (清雲)   2024-03-27 18:02:42
※ 引述《shirman (跟風向對幹)》之銘言:
: 之前我就貼過
: 高虹安這種類型,叫做「差額型詐領」
: 你跟法院報了助理費,又報了加班費
: 這筆錢就該全額給付給助理
: 結果高把申請的助理費和加班費,減去她跟助理約定的一口價後
: 剩餘的錢拿去挪用,這就叫詐領
: 就算加班費的時數有到,加班費的時薪也沒有全額給付
: 拿來什麼實報實銷,騙鬼喔?
柯建銘的助理跟政府報了助理費薪資也申請了加班費
之後再叫助理把一部分錢捐出來給党
高的助理有加班 申請加班費 再要求捐出來做公積金
這兩個過程差不多啊
你一樣能解讀成 老柯不想給助理那麼多錢
所以名義上跟政府申請那麼多錢
但實際只給8成,剩下的挪出來給党算在老柯的責任額度上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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