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還有人不懂高虹安到底怎樣貪汙的喔 ?

作者: perry52 (NicePYa)   2024-03-14 19:43:11
: 1. 助理們有從立法院領出加班費
: (高虹安知情 單據都有她的簽名)
: 2. 助理們有把加班費回捐至公積金
: 3. 高虹安有把公積金挪作私用
: 這三點 我想大家都沒有爭議
: 回到檢察官在法庭上說的
: 高虹安明知助理的加班費不會發給他們,你還去領加班費,這才是本案的重點
"辯方律師進一步舉出「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1241號」判決中,雲林縣議會證稱「核
撥公費助理費用至助理帳戶後,該費用即屬私款,取得人即得自由使用,若其願意捐出,
或為其他使用,雲林縣議會並無干涉之權利。」"
高的律師其實重點很簡單:依照判例,詐領加班費是否成立的定義,應該只限於有沒有工作
事實跟有沒有人數(人頭)浮報。既然實際有加班有領加班費,那加班費怎麼用是領到加班
費的人自己決定。
就算加班費的用途有違法之虞那也是另外的法條來處理,而不是用詐領加班費來處理。
所以高的律師其實策略很清楚,要讓高擺脫"詐領助理費"這一條(這條脫身才可保住市長
),至於其他登載不實罪等,就看運氣
※ 引述《Croy (科洛依)》之銘言:
: ※ 引述《t21 (t21)》之銘言:
: 7:
: 7:
: 7:
: 限4
: 私?
: 理
: 助?
: 室
: : 不是呀。
: : 第一
: : 檢察官自己都說每個助理都有加班的事實,
: : 那何來向立法院詐領助理加班費的問題?
: : 沒加班事實,請領加班費才是詐領吧。
: 1. 助理們有從立法院領出加班費
: (高虹安知情 單據都有她的簽名)
: 2. 助理們有把加班費回捐至公積金
: 3. 高虹安有把公積金挪作私用
: 這三點 我想大家都沒有爭議
: 回到檢察官在法庭上說的
: 高虹安明知助理的加班費不會發給他們,你還去領加班費,這才是本案的重點
: 已經很多判例都聲稱助理自願領出捐做XXX的
: 為什麼最後都被判刑
: 因為違反人之常情 正常人不會這麼做
: 如果所有的助理都是自願回捐的
: 那......這個案件怎麼會爆出來呢?
: : 第二
: : 檢察官指控高虹安浮報助理加班費,
: : 浮報就是以少報多
: : 所以高虹安拿出兩千頁的資料
: : 要向法院法官證明助理加班費沒有浮報。
: : 還有自己都說沒有人頭助理。
: : 那何來詐領助理費之說。
: : 不是又再自打臉。XD
: 還沒宣判前 鄉民都可以各自主張
: 但說真的 不會影響法官的心證
: 估計這個案件七月前就會一審宣判
: 大家耐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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