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還有人不懂高虹安到底怎樣貪汙的喔 ?

作者: Croy (科洛依)   2024-03-14 19:12:52
※ 引述《t21 (t21)》之銘言:
: ※ 引述《nicholas0406 (尼可拉斯)》之銘言:
: : 我剛看推文有人這樣說
: : → zixiang: 最後兩段就互相矛盾 223.140.215.22 03/14 1
7:
: : → zixiang: 浮報就是沒加班 結果你檢察官說我不在乎 223.140.215.22 03/14 1
7:
: : → zixiang: 有沒有加班 223.140.215.22 03/14 1
7:
: : 我簡單說明高虹安貪汙的犯案手法好了
: : 就是高虹安擔任立委期間,依法可聘請助理 但每位立委都有聘請助理薪資的額度上
限4
: : 高虹安在面試助理的時候,會跟這些助理說 我給你薪水 假設一口價3萬
: : 但會跟立法院報這位助理的薪水是報5萬,立法院就會每個月都匯薪資5萬到這位助理
: : 的戶頭,這位助理發薪日就必須再繳交2萬到辦公室內的帳戶 做為公積金 供高虹安
私?
: : 使用。
: : 所以這些助理是不是人頭 ? 不是人頭。
: : 有沒有加班 ? 有加班、不過加班費也是一樣有這個額度上限是整個立委辦公室的助

: : 所有人只能請領8萬,如果當月只請領1萬 剩下7萬 立法院也不會匯到立委、或其他
助?
: : 的戶頭,所以高虹安再叫這些助理把當月的加班費扣打全部領好領滿,再繳回到辦公

: : 當作公積金、再讓高虹安私人使用
: : 其實就這麼簡單,高虹安案 跟其他民代的貪污案不同,不是什麼人頭助理
: : 而是虛報薪資、浮報加班費 再將貪汙犯罪所得 做私人使用。
: 不是呀。
: 第一
: 檢察官自己都說每個助理都有加班的事實,
: 那何來向立法院詐領助理加班費的問題?
: 沒加班事實,請領加班費才是詐領吧。
1. 助理們有從立法院領出加班費
(高虹安知情 單據都有她的簽名)
2. 助理們有把加班費回捐至公積金
3. 高虹安有把公積金挪作私用
這三點 我想大家都沒有爭議
回到檢察官在法庭上說的
高虹安明知助理的加班費不會發給他們,你還去領加班費,這才是本案的重點
已經很多判例都聲稱助理自願領出捐做XXX的
為什麼最後都被判刑
因為違反人之常情 正常人不會這麼做
如果所有的助理都是自願回捐的
那......這個案件怎麼會爆出來呢?
: 第二
: 檢察官指控高虹安浮報助理加班費,
: 浮報就是以少報多
: 所以高虹安拿出兩千頁的資料
: 要向法院法官證明助理加班費沒有浮報。
: 還有自己都說沒有人頭助理。
: 那何來詐領助理費之說。
: 不是又再自打臉。XD
還沒宣判前 鄉民都可以各自主張
但說真的 不會影響法官的心證
估計這個案件七月前就會一審宣判
大家耐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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