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民眾黨版的國會改革草案出來了

作者: fhjqwefs (Kenshin)   2024-02-18 19:59:56
※ 引述《YAYA6655》之銘言
: ※ 引述《oscarwu3041 (小羽毛)》之銘言:
: : 6. 立法院得成立「聽證調查委員會」,甚至可以要求民間組織或社會人士提供資料,
: 如果
: : 拒絕或拖延,得處3萬元~30萬元罰鍰
: 這六點都很好
: 第六點也有必要,因為官員很多會故意不講,不提供資料,
: 換句話說,如果你沒做壞事,到底在怕什麼?到底在隱瞞什麼?
: 只有壞人才會怕第六點。所以這個版本社會應該要有共識一起把他通過
: 讓台灣吏治才有清明的一點吧,大家覺得呢?(先不考慮違憲,人權問題)
我們單純看內文就好
要求民間組織或社會人士提供資料
若拒提罰款
你知道這同時跨司法權體系(檢察官申請法官核准)嗎?
五權分立為什麼要定在憲法把行政、立法、司法、監察及考試分開?
為了就是不要讓一個掌權者同時擁有過大的權利造成獨裁
結果這些法律系畢業的立委要走回頭路讓立法權同時擁有司法權搞獨裁
這怎麼能跳過憲法來談?能不能把高中的三民主義拿出來複習一下再發文?
真的很無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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