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民眾黨版的國會改革草案出來了

作者: YAYA6655 (YAYA)   2024-02-18 19:38:34
※ 引述《oscarwu3041 (小羽毛)》之銘言:
: 6. 立法院得成立「聽證調查委員會」,甚至可以要求民間組織或社會人士提供資料,如果
: 拒絕或拖延,得處3萬元~30萬元罰鍰
這六點都很好
第六點也有必要,因為官員很多會故意不講,不提供資料,
換句話說,如果你沒做壞事,到底在怕什麼?到底在隱瞞什麼?
只有壞人才會怕第六點。所以這個版本社會應該要有共識一起把他通過
讓台灣吏治才有清明的一點吧,大家覺得呢?(先不考慮違憲,人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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