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苗博雅5月早就『施工損鄰規則』提出質詢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23-09-09 10:28:39
※ 引述《amgdaaaa (也太熱了吧..這夏天)》之銘言: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6VaGmiWNaN4
: 苗博雅在5月中的時候就提出
: 《臺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內容有疑義
: 要求市政府確認規則是否有誤區
: 還精確點出由建方自己初步認定是有否損鄰是不合理的事情 還要民眾自己出鑑定費
: 蔣萬安也親口承認的確不太合理
: 結果過了一個月的6月大直陳情案 還是沒改變
: 一樣由建商自己認定是否有損鄰
: 阿苗真的很會抓BUG 反觀對手還在整天上節目嘻嘻哈哈
先說民眾自己出鑑定費用
我認為沒問題
自己覺得自己的損益受到損失要求別人賠償
但自己不負責舉證責任
這法律邏輯上說不過去吧
再者初步鑑定誰認定的問題
即便不是由建商來認定責任
那也該由公正第三方來認定責任
問題是
甚麼叫做公正的第三方?
如果雙方走到民事庭
可以由法院指定鑑定單位
那基本上雙方也沒屁放
事實上原法條除了初步鑑定之外
也是有第八條之二
二、現況鑑定未納入受損疑義戶,或未辦理現況鑑定者,除建方認定屬施
  工損害由都發局列管外,建方應於接獲都發局依第六條第一項規定通
  知日起六十日內,委由鑑定機構辦理責任歸屬鑑定,並將鑑定結果送
  都發局備查。鑑定費用應由建方負擔。
進入委員會(臺北市建築爭議事件評審委員會)處理
委員會之後
雙方還是不爽
那就是進法院裁判了
有點類似民事糾紛先開協調會
協調失敗才會進入法庭
初步鑑定
我猜測是想避免公共資源的浪費
先以雙方和解私了角度來訂定相關規則的
因此
我認為重點不是在於初步鑑定是由誰來進行
建商自認有問題,直接賠
那政府就列管備查就好
建商自認沒問題,而且公司的專業技術人員也願意簽證背書
但住戶認為有問題,那就是走委員會指定第三方鑑定機構後裁定
委員會裁定結果建商或住戶不滿意
才走到法院審判階段
所以如果覺得初步鑑定由建商認定有問題
那基本上也不可能由民眾自己去找人鑑定
然後建商就乖乖吞下去的道理
必然是會走到委員會
因此
苗與其在問說初步鑑定建商認定很怪
是不是應該主張乾脆跳過初步鑑定這環節
規定一律都由委員會進行裁判?
增加公共資源浪費也還好,反正台灣政府有錢
但勢必造成事件處理的時間大幅拉長
原本許多建商自己認定有問題直接賠錢的案件
都必須要進委員會處置
到底對於損鄰住戶的權益
是幫助還是損害?
說是抓BUG
但不論是從最基本的法律邏輯
民事原告應該自己負責主張本身權益
或者是初步鑑定的立法邏輯
我認為苗是缺乏實務經驗才會去針對這點
平衡一下
蔣公子居然跟著苗說覺得不合理
也是草包一個
畢竟蔣公子都被保護好好
現在才開始要接受實務的磨練
草包也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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