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黃珊珊:本案頂多用「普通詐欺罪」處理

作者: yoyoruru (哇系笨阿佑)   2023-08-15 10:25:47
黃33一出手,就知有沒有
好啦,本來高虹安還能用沒有犯意
只是初次擔任立委
沿用前立委辦公室規定,誤觸犯貪污罪
請法官從輕量刑,甚至減刑
那什麼是「詐欺」呢
就是明知不可為而為之了
說的是你高虹安明明知道這筆錢不能用
還用各種手段搞這些錢入帳
直接承認自己有犯行、有犯意
只是想藉由詐欺罪解決褫奪公權
就看法官能接不接受
沒搞好就是犯後態度不佳,判更重
所以,高虹安你要不要告33毀謗呀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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