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高虹安的律師是哪位?

作者: hurtmind (智障!)   2023-08-15 10:09:17
法院講的是證據還有論述策略
1.檢方本來就100%會起訴
-不分顏色,所有被檢舉助理費的民代都100%起訴
2.不自願捐贈說
-鏡周刊跟媒體的大標題是放在李X庭的我不願意
-但是李X庭的部分是被認定有工作並無不法
-起訴書的主體是高+4位辦公室主任
-起訴任內是認定回捐的"加班費"是浮報的費用
這跟助理願不願意回捐根本無關
檢察官認定浮報的加班費根本不應該申請
所以46萬是要繳回國庫不是要還給助理
這筆錢並不是認定為捐贈
4位助理主任也沒有被問願不願意捐贈
而是被問是誰指示要偽造文書申請加班費
檢察官根本沒有在查"捐贈"
只是鏡周刊繼續打破調查不公開想要衝點閱
高虹安回應捐贈說也只是帶個風向根本不影響審判
3.法院攻防的關鍵
-助理案無罪的前例就是大水庫理論
-必須列舉出其他公務必要的額外開銷大於46萬
所以浮報的46萬皆用於公務
-吳成典判例還是不太懂當初怎麼判的
-偽造文書就99%是跑不掉的犯罪
認罪可以換緩刑,不過政治路就沒了
拚無罪不是沒有前例,不過律師真的要很厲害
高虹安做了不該做的事
未來勢必該離開政治了
政治就是這樣
李X庭助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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