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為什麼柯糞沒人講高虹安合法在哪?

作者: vava5566 (發發5566)   2023-08-14 15:53:47
1. 聘任前應該有跟助理說,需要把一部分薪水捐出來到公積金。
2. 薪水領到後,捐出去是捐個人薪水,跟貪污無關
3. 助理捐不捐都是個人意願,不捐,可能就會請他滾蛋,所以一般都會捐。
整件事情就是立委跟助理私人的勞資關係問題而已,何必無限上網到貪污呢?
畢竟法律清清楚楚就是可以給立委請助理阿,根據法律規定把經費拉到滿,這很正常吧
哪一個案子不是盡量拉好拉滿?
所以這是一件司法迫害無誤阿,這麼無聊的幾萬塊助理費也起訴?
八千億不用偵察不用起訴?這有失比例原則吧,民眾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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