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礦業法三讀環團肯定 朝全民合理共享礦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23-05-26 21:34:15
1.新聞網址︰https://video.udn.com/news/1266240
2.新聞來源︰聯合
3.完整新聞標題︰礦業法三讀環團肯定 朝全民合理共享礦產資源理想邁進
4.完整新聞內容︰
歷經七年,兩次歸零重來,礦業法從民間醞釀修法至今今天完成三讀,環團表示,上會期
卡關的條文終於有了進展,不合理的兩大霸王條款也刪除,另外礦業用地的定義重新定義
,是非常重要的轉變;三讀通過後,台灣會有78個礦場,要辦理諮商同意,這些過程未來
都還需要監督,環團會繼續努力。
地球公民基金會表示,2017年3月,經濟部以3.5個月快速核准亞泥新城山礦場展延20年,
6月電影「看見台灣」導演齊柏林不幸逝世,引發25萬人連署要求礦業改革,近萬人上街
遊行訴求修改「礦業法」,多年來經過立委、民間團體、民眾連署不斷奔走,終於三讀通
過。
地球公民基金會議題部主任黃靖庭表示,礦業用地重新定義很重要,過去只有地面上「面
積」的概念,修法三讀過後,有了往下挖多深的「體積」概念,未來會把採礦的高地、產
量核定出來,這樣的礦業用地,就不是無限制的開採,是有限的概念,這是最重要的轉變

黃靖庭表示,也因為礦業用地變成有限制的用地,若採礦山林削去了500公尺後,業者還
要繼續開採,必須重新申請礦業用地,必須重新做環評,也要重新取得同意,而認定基準
,是過去採礦核過的用地,在水保計畫書內,都有最終的海拔高度,可作為採礦的最底限

他表示,另外兩條非常不合理的「霸王條款」,也在這次三讀後拿掉了,其一,是經濟部
以外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比如林務局、文化部等等,過去業者若要在保安林上採礦,這
些單位若不同意開採,這些單位還要賠償業者;第二則是,若地主不同意採礦,業者可以
在法院提存租金,就能直接在私人土地上採礦;也就是採礦業者只要到法院繳一筆錢,即
便我不同意,也能在我家土地上採礦;這兩條文修法後都取消了。
黃靖庭表示,原民諮商同意、取得土地所有權人同意,礦場的關閉計畫都會在業者礦業用
地申請階段,就被要求提出,可以改變過去一直被人詬病的霸道、沒有世代正義的礦業法
;而採礦過程的書件都會做完整的資訊公開,讓外界下載檢視監督;礦業法修正後,沒有
做過環評的礦場,比如,亞洲水泥新城山礦場、宜蘭潤泰礦場也必須補辦環評。
地球公民基金會表示,修法過後,也新增環境保護、風險評估與監督機制,未來,在2公
頃以上、年產量超過5萬公噸、特定區位上持續採礦,要補辦環評(如亞泥新城山礦場等6
個礦場)或環境調查分析與提出因應對策,所有通過環評的礦場,未來不同部會的相關機
關要聯合檢查與監督。 
他說,三讀過後,並不代表100分,因為未來核定礦業用地的量,可以開採到甚麼程度
,環團都會持續追蹤,如果換了一個官員,核定的依據、範圍都是非常行政裁量的;該辦
環評的礦場,環團也必須監督環評審查;而取得諮商同意部分,環團盤點目前會有78個礦
場,會因為新法通過後要做諮商同意,這些過程,外界都必須持續監督。
5.附註、心得、想法︰
千呼萬喚始出來
這次政院版礦業法修法終於是三讀了
不能否認真的是慢了一點,不過烏龜走路,總有走到終點的一天
民進黨手上該做的也大致完工,再來蔡政府走入看守階段
坐等明年1月新民意誕生,唯一推薦賴清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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