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最近一堆人在罵落跑,修憲能改善的方法

作者: shun01 (老胡做13年,青沼瞬活14年)   2023-02-03 23:56:41
好了,再來大致上就是講修憲才能做到的改善方式
即改為新型內閣制,降低總統職位的吸引力
為何要講新型內閣制呢?因為傳統的內閣制多半是由下議院的議員來組閣
但這就意味者往往閣員是靠地方的民意基礎,最多再加上執政黨內派系的人脈才上位的
(除非本身是以不分區議員,同時是因為擁有特定領域的專業才被該黨提名為不分區議員)
但是新型內閣制就能解決這個問題,因為新型內閣制是以不同領域劃分選區
再由全民直選,選出全民公認的該領域專家,以審議協商的方式來領導各部會乃至於行政院的政務
至於領域的劃分,大致如下
1.民政委員會:現行內政部扣除營建,都計,國土計畫,地政,警政,消防的部分,加上原民會,客委會及衛福部社會福利部分
(考量性質,其委員會應有原住民,客家,新住民及身心障礙保障名額各一席)
2.商貿委員會:現行經濟部扣除工業,工業區,能源,水利,水資源,礦業,地質的部分,以及公平會與原屬交通部的郵政,快遞的管理權
3.工業與技術委員會:包含數位發展部,國科會,原能會,NCC中通訊的部分,以及原經濟部有關工業及工業區,原交通部有關電信及電子通訊的部分,原海委會海洋科技的部分
4.交通與空間建設委員會:包含原交通部除郵政,快遞,電子通訊,氣象,觀光的部份,原運安會,以及原屬內政部的營建,都計,國土計畫,地政的部分,乃至於工程會的部分
5.一級產業委員會:包含農委會除動保及水土保持外的部份,原經濟部的礦業部分
6.環資委員會:除現行環保署的部分外,原屬經濟部的能源,水利,水資源,地質,原屬農委會的動保及水土保持,原屬交通部的氣象的部份,原屬海委會的海洋資源與海洋保育的部分
7.人體委員會:包含原衛福部除社會福利以外的部分,及原教育部體育署的全民運動組及運動設施組的職責
8.教育委員會:包含原教育部的職責,惟體育署的部分僅保留學校體育組的職責
9.文化與休閒委員會:包含原文化部,故宮,原NCC中傳播的部份,原交通部的觀光,原教育部體育署的競技運動組及運動產業與企劃組,以及原海委會海洋文化的部分
10.應急委員會:原內政部的警政及消防,以及原法務部的獄政及保護,乃至於原海委會的海巡及海域安全
11.財政委員會:原財政部及原金管會的職責
12.外交委員會:原外交部,原僑委會,原海委會的國際發展處,以及原教育部體育署的國際及兩岸運動組
13.國防委員會:原國防部的部分
14.兩岸委員會:原陸委會的部分
15.國家發展委員會:包含原國發會及主計總處的部分,但主要目的在協調跨領域事務,有點像政務委員
上述除國家發展委員會選出七席委員外,每個委員會應選十三席委員
委員會主席由委員內部選出,但除緊急情況下的決策外,原則上決策均須經由該委員會的委員過半同意
新型內閣下的行政院長由所有選出的委員,以及15位委員會主席,各一次過半同意後產生
(雖然由國家發展委員會的委員參選新型內閣制下的行政院長應該會變成一種不成文的慣例)
至於勞動部,人事總處跟退輔會的部分拿去充實考試權
法務部的檢察權則拿去充實監察權
考試委員,監察委員及大法官,由上述所有委員會各提名一個,再經立法院同意
這樣的話,因為沒有一個一槌定音的總統,就能大幅減少直轄市長落跑去選總統的吸引力
同時內閣成員以全國尺度民選,也能避免沒有民意基礎的內閣成員想罷免又沒得罷免的狀況
再者,以具民意基礎的行政院委員做為都市計畫,國土計畫,影視圖書分級等各式審議委員會的成員
也能避免現行類似職權的委員會,由政府聘請專家,民意基礎不足且掌握委員遴派生殺大權,導致委員難以反對主管機關的狀況
更能解決從威權時代以來沿用至今,立法不明卻濫用行政命令的狀況,因為此後行政命令除極緊急的情況外,均須行政院的民選委員通過
是說,如果要從地方政府層面先實施這種體制,好像不必修憲只要改地方制度法就好?
作者: cuteSquirrel (松鼠)   2023-02-04 00:04:00
滿接近英國內閣制 差在部長變委員會合議
作者: DustToDust (抱著她想著妳 )   2023-02-04 00:04:00
太多了
作者: gogen (gogen)   2023-02-04 00:49:00
1.在台灣,修憲幾乎是不可能的事了,連爭議小的18歲投票都過不了,修憲門檻太高2.要內閣制,立委人數,總統權限都要檢討,大工程3.要防烙跑就是選罷法修法,民選任期未滿不得參予其他公職選選舉或政務官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23-09-24 22:58:00
陳菊有這麼『飯桶』嗎?市長妳的體重透露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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