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好像討論兼職的問題很熱門
看以前的報導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00109000743-260502?chdtv
「蔡英文在1991年以東吳大學邀請為由,辭去政大法律系專任職,改為兼任。
邱毅在2015年爆料,蔡轉職的真正原因是違規在律師事務所兼職。
童文薰也指出,蔡從1984至1987年在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1988年在聯合法律事務所、
1989年在萬國法律事務所任職,負責涉外業務。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2013年透露,蔡英文曾與朋友合夥開設律師事務所,政大是國立大學,
必須遵守教育部規定,這才是蔡去私立東吳任教的原因。蔡去東吳而辭政大,僅待了2年,
1993年又返回政大改在國貿系教書。」
所以蔡也有兼職過?
「專任教師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
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在外兼課或兼職』
辭去政大跑去東吳?
那段時間有發生什麼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