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恩恩爸(市府資料遺漏 想在家聽錄音原因)

作者: Zuiho (瑞鳳)   2022-06-03 00:24:22
※ 引述《doggy1985 (火鍋人)》之銘言:
: 靠北
: 聲紋
: 你他媽的個資法這樣擴大解釋的嗎
: 下次有民眾調監視器畫面
: 要不要來說
: 連背影也有個資法的疑慮
https://rdec.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9244F59F04B36BF1&s=82DA34A1B60CF4E0
https://reurl.cc/DyYZpQ
民眾是否可申請調閱1999錄音檔案?處理時間為多久?處理結果如何取得?
壹、
一、可以,但必須為本人音檔才能調閱。

三、民眾申請調閱1999錄音檔案時,須由本人檢具符合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0條要件之申請書,以書面方式向本府研考會提出申請

申請書之形式不拘,只要各項應載明之要件能清楚辨識即可,民眾可自行以紙筆書寫,或是打字列印輸出,也可以參考法務部提供的「政府資訊申請書」,其下載位址於法務部官網,詳細路徑如下:
法務部首頁 > 資訊公開 > 政府資訊公開服務 > 申請規定與表單下載
「政府資訊申請書格式(DOC檔)」
https://www.moj.gov.tw/cp-324-46138-31149-001.html
下略
作者: IDfor2010 (116)   2022-06-03 00:26:00
他明明列1、2、3、4 是119 不是1999 你這篇有可以比照?
作者: Zuiho (瑞鳳)   2022-06-03 00:27:00
所以1999接線人員不是人所以沒聲紋可以提供?然後新北市119接線人員是人有聲紋不能提供?
作者: laladiladi (lalala)   2022-06-03 00:27:00
這就是法律高深之處 沒這樣比的啦
作者: IDfor2010 (116)   2022-06-03 00:28:00
講聲紋 這有點好笑 除非要拿去做聲紋鑑定 (刑案)
作者: Zuiho (瑞鳳)   2022-06-03 00:29:00
那為什麼新北不提供?
作者: IDfor2010 (116)   2022-06-03 00:30:00
新北不提供 去提告 扣押證據呀陳時中也說:沒有延誤就醫
作者: yuys (向陽)   2022-06-03 00:31:00
克拉克又突然可信了XD
作者: Zuiho (瑞鳳)   2022-06-03 00:32:00
所以你護航到最後叫家屬告政府?你可以建議侯 跟他說可以喊大聲一點叫家屬來告 我沒意見
作者: IDfor2010 (116)   2022-06-03 00:33:00
呀 不然咧 你情勒 人家政府就要給你?
作者: yuys (向陽)   2022-06-03 00:33:00
都來告嘛~~來告嘛~~
作者: Zuiho (瑞鳳)   2022-06-03 00:33:00
用聲紋當藉口就是笑話 哪有1999不能用聲紋黨藉口 119卻可以的理由
作者: IDfor2010 (116)   2022-06-03 00:34:00
那你跟侯友宜講呀 你先把這篇打好再說
作者: laladiladi (lalala)   2022-06-03 00:34:00
如果兩邊喬不攏不靠法庭要繼續悲情下去喔?這樣沒人會理你啦
作者: Zuiho (瑞鳳)   2022-06-03 00:34:00
你要叫家屬情緒勒索也是個理由 就去叫侯直接這樣叫囂 看他敢不敢
作者: motor2291   2022-06-03 00:34:00
徐大議員打通電話就公佈秘錄器,小老百性連錄音都要不到
作者: Zuiho (瑞鳳)   2022-06-03 00:35:00
理?不用啊 丟臉的是侯不是我 我只是把政府網頁截一段說明可以申請而已
作者: IDfor2010 (116)   2022-06-03 00:35:00
樓上說的 我在想的事情
作者: lostsky93 (不悔)   2022-06-03 00:36:00
公務員在執行公務時,聲音,影像,名字,編號都不是個資保護範圍,不然以後所有一線公務員都不用掛名字編號了
作者: yuys (向陽)   2022-06-03 00:36:00
告了 其實侯更輕鬆吧 進入司法程序 不便透露 然後石沉
作者: lostsky93 (不悔)   2022-06-03 00:38:00
另外新北說不能給檔案的理由:報案有錄到背景音會被認出??,有接聽公務員聲紋??,這麼瞎的理由都能嘴出來,官字兩個口啊
作者: mimimoumou (skinny love)   2022-06-03 00:56:00
不提供錄音檔,那為什麼連恩媽跟相關單位的譯文都不能提供?
作者: yuys (向陽)   2022-06-03 01:03:00
黃帝穎:公務員以公務電話處理公務,這是公權力行使,沒有公務員私人隱私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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