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美參院通過競爭法案 促進美台軍事文化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22-03-30 09:04:10
對台灣政府不再使用“台灣當局”做稱呼,意思不就是國會要政部門“承認”台灣政府已經
不再是GRC,而是能代表台灣人民的台灣政府囉?
這是不是美國變相承認台灣啊?
酸酸:沒有台灣“國”,不算
欸,這是國會把這議題放在外交層面上的耶,外交是幹啥吃的,酸酸不會不知道吧?
※ 引述 《starport (輕鬆看)》 之銘言:
: 在外交層面,法案要求美國國務院與其他政府機構,停止以過時的「台灣當局」(
: Taiwan authorities)用法來稱呼台灣民選政府,也禁止美國政府限制美台官員直接、定
: 期往來的能力。
:
作者: elainakuo (黑黑)   2022-03-30 09:07:00
白宮:我們還在斟酌用語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22-03-30 09:08:00
要被迫台獨了嗎 @@
作者: Atlantean (英國的夏天..)   2022-03-30 09:09:00
外交是總統職權, 國會應該也只是建議權吧?!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22-03-30 09:10:00
是時代造成的,那需要被迫?
作者: star12614 (Saki)   2022-03-30 09:11:00
會有人來噓 那建交了沒?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22-03-30 09:11:00
問題是法案是交給美總統簽的,再者,國會的這個建議是符合台灣關係法的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22-03-30 09:11:00
建交比較重要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22-03-30 09:13:00
就說我們跟以色列差不多,只是沒有正式的外交承認而已
作者: falconer (遠方的你)   2022-03-30 09:15:00
認真說,這個法案目標是強化美國(半導體產業)的競爭力以及美國工業供應關鍵零組件自主,設定競爭對手(沒明說)是中國,友好夥伴(之一)是台灣(有在條文內),所以要放在一起看,我們友好→條文內的建議就是回報
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22-03-30 09:18:00
腦袋裡想保中華民國的人,就是會淡化這個決定的政治影響
作者: falconer (遠方的你)   2022-03-30 09:19:00
2007和2010參眾兩院也有通過競爭力法案,灑了很多錢在科學基礎教育和研究上面,2010還加碼太空科技,結果就是催生好幾個民營火箭企業,2022指名半導體後續其實不容小覷,台灣只能算附帶...其實這算是另類試探,溫水煮中國青蛙
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22-03-30 09:21:00
與美國建交前,要先建國,然後把中華民國送回金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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