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是否該修法大幅加重『借牌』的處罰?

作者: Re12345 (GF#2)   2021-04-18 10:58:32
※ 引述《chungrew 看板: HatePolitics》之銘言:
: 根據新聞媒體報導
: 這次台鐵事件的罪魁禍首李先生
: 並不具備承包該工程的資格
: 他是用『借牌』的方式
: 才能包工程
: 版友們大多都是各行各業有社會經驗的人
: 對『借牌』這種事應該不陌生
: 那麼
: 『借牌』這種事
: 是否該嚴格禁止?
這在台灣怎麼可能禁止
什麼叫做借牌? 就是國家規定有些事情只能由符合特定資格的人來做
而要怎樣驗證? 就是看文件上蓋章的是誰,蓋章的人有資格就當作他合格了
結果現在事情實際上是由不具備資格的人做的,只是要蓋章的時候找一個有資格的蓋
說白了就是過程不合法,只是用最後提出文件這個程序上合法來鑽漏洞
講好聽叫借牌,實際上就是一種人頭,只是這種有牌照的可以稱為專業人頭而已
所以各行各業都充斥這種現象,房仲、金融保險甚或醫療都存在
台灣該改革的就是人頭文化
連自己的財產都可以用一堆人頭來隱瞞了,更加不痛不癢的專業資格怎麼可能有人會在意
路上開車撞死人的屁孩有幾台車是在他名下的? 一堆都"公司車"、"朋友的"
選舉補助款進誰家的基金會?
這是一整個深沉的文化問題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21-04-18 11:04:00
既然承認有問題,當然應該改變吧?49條人命還不能讓台灣人醒悟嗎?
作者: Re12345 (GF#2)   2021-04-18 11:05:00
文化這種事情除非有戰爭之類的大事不然要花上十年百年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1-04-18 11:07:00
二樓 嚴格講這次意外跟工安素養關係還比較大所以歸咎在借牌反而會造成無效檢討當然 借牌本身就是錯誤 只是這個一碼歸一碼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21-04-18 11:43:00
不能這樣說工安當然是問題但本來就沒資格的人 根本就應該先走程序取得資格再來因為資格取得過程與考核內容 就包括安全教育等相關事項你這樣切割責任 並不正確將成為『合法掩護非法』犯罪溫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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