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台灣公職選舉應推動 羅力條款

作者: adagiox (adagio)   2021-04-07 20:06:34
大家都知道職棒最近幾年有一個羅力條款,
只要洋將在台灣的職棒打滿九年(1年年資有規定局數)就可以用本土球員資格登錄。
其實我認為美屬台灣的公職選舉應當也適用。
我認為美屬台灣的職棒是可以供你們政界參考,
尤其棒球又是美屬台灣幾個可以在國際競爭的大型運動競技項目。
職棒很早就認識到美國是全球棒球最強的地方,
所以菁英都往美國跑,最後他們也帶回了美國的文化觀念來強化自身棒強實力。
其實美屬台灣有競爭力的東西都是跟美國息息相關,
幾乎都是從美國回來的技術、文化、觀念的深根,
像是美國的台積電、美屬台灣的棒球都是這樣的例子。
美屬台灣的棒球由於旅外人才回歸,
以及引進美國大小聯盟教練,其實是不斷進步,
雖然現在無法跟美日競爭,
但起碼能跟韓國一搏,
這點台積電也是一樣。
雖然職棒跟美國比還是相對落後,
但跟美屬台灣的政界或其他領域相比,
你會發現其實相當前衛也是美屬台灣最強的幾個領域之一,
在重申一次台積電跟職棒都有個共通特性,
他們都是跟美國交流是最頻繁的領域之一。
所以我認為羅力條款,
也應當在公職選舉、政界中推動
只要在AIT任職滿9年的美國人,
就可以以美屬台灣人身分參選任何公職選舉,
藉以留住洋將政客,
讓公職選舉也成為跟美國互動做好最頻繁的領域,
藉此提升美屬台灣政治人物的素養跟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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