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chirex (4%大魔導士)》 之銘言:
: 標題: [轉錄] 呱吉 政治的世界裡常常有雙標的問題。
: 時間: Tue Mar 2 13:48:05 2021
: 這座違建宮廟歷經十年查報,期間不斷受到議員和里長的「關切」,導致遲未拆除。就連
: 先前發生火災,都因為宮廟擋住救災通道導致救災困難。即便是站在尊重民間信仰的角度
: ,也難以繼續容忍它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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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最近也接到一個陳情,是一戶性質類似的弱勢戶。他們沒有開宮廟,而是住在台北市的
: 社宅裡。最近他們與社區居民起了一些衝突,造成鄰里的困擾。去年九月,管理公宅的都
: 發局認定他們違反合約,必須提早在12月搬離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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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一個合理的判決,因為他們造成鄰里困擾與違反合約的事實都是真的。但這個住戶有
: 多重弱勢身份,既是身心障礙、又是低收入戶,在一般租屋市場根本沒有棲身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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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兩個案子最重要的關鍵點,在於制度上如何盡力接住社會弱勢,讓他們有個安身立命的
: 住處。許多違建起造人也有值得同情的地方。但如果解決弱勢問題的方式有違法疑慮、甚
: 至可能造成公共危險,就不是可以容忍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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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宮廟問題綿延十年以上,影響社會秩序,造成地方困擾。就算有弱勢問題,也早該有合理
: 的解決,而不是任由政治力量介入,拖延時間。所以我們團隊採取嚴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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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過來說,如果今天保障弱勢的社會住宅無法再照顧他們,也不應該斷人後路。在法律之
: 外給予適度的寬容,是我們針對後面這個問題的立場。
因為少了一個東西,所以變成通篇廢話的智障文。
宮廟那邊敘述的很明確,違建擋到消防通道造成安全問題,
但後者的違規住戶卻完全不描述到底是犯了什麼問題只強調其弱勢身份,
一副「他們犯錯可是因為是弱勢所以理所當然應該給予通融」的樣子,
講的好像自己多悲天憫人好棒棒。
那我問啦,如果這個所謂的弱勢犯的問題跟前面宮廟一樣,
造成嚴重安全問題而且屢勸不聽,你瓜吉幫他申訴延緩兩個月甚至一拖幾年,
在這段時間中發生火災導致他人生命財產損失,算不算你的問題?
一般來說,住戶違反公約絕對不可能一犯錯就趕出去,
一定是屢勸不聽一錯再錯,才會弄到要被趕走,
我才想問,這樣一個人自己知道自己低收入戶又身心障礙,
出去在租屋市場找不到落腳處,
然後還蓄意在住宅社區裡違反公約去造成他人困擾,
然後被趕出去才在哭哭是什麼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