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離岸風電欠缺3關鍵

作者: GV13 (遠見13)   2020-12-14 23:3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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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4 03:49 聯合報 / 邱文彥/台灣海洋大學、中山大學榮譽講座教授(台北市)
3.轉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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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業者擬在北方三島規畫離岸風場,引起軒然大波。除彰化海域外,能源局規畫二○二
五至二○三五年間將增加十GW的風場,且在二○二五年後開放業者自行選址,未來台灣
海域是否都插上風機?令人憂慮。
風場具有獨占與排他性,可能破壞漁場和生態,改變漁民生活方式,威脅通航和飛行安全
。如任令業者自行「圈海」,海域勢將進入群雄割據的「戰國時代」。海洋不是只有風電
一種使用,漁業、礦產、保育、觀光、遊憩、通航、研究和教育,甚至氣候變化等,都扮
演重要的功能和利益,供世代共同享用。蔡總統曾說「海洋是台灣最重要的出路」,海洋
也最忌「無可回復的使用」。如果政府不作為,海域呈現無政府狀態,海洋委員會也難以
統合,台灣自許為「海洋國家」,豈非諷刺?
為避免「能源為主」的單一部門思維,建請政府多管齊下,研思欠缺的關鍵:
其一,盡速制定《海洋空間規畫法》。聯合國於二○○九年公布《海洋空間規畫指南》;
歐盟於二○一四年實施《海洋空間規畫指令》,要求各盟國於二○二一年三月底完成海洋
空間計畫,並應納入權益關係人參與、生態和科學為基礎的規畫、考量陸海統合規畫思維
、推動共存共榮方案和跨界協商等要項。日本於二○一八年公布《再生能源海域利用促進
法》,由經濟產業、國土交通、農林水產及環境大臣等協議,並聽取有關人員組成的協議
會之意見後,指定「促進區域」,再制定業者「公募占用指引」;南非和韓國則於二○一
九年制定海洋空間規畫專法,建立「國家隊」和中央至地方的夥伴關係;全球也有超過七
十個國家或地區正推動海洋空間規畫。
鑒於國外不乏法例,建議行政院爭取時效,邀各界專家籌組專案小組,直接就海洋空間規
畫現有草案進行跨部會協商,調合相關法律規定,從速建立海洋國土多目標使用、共存共
榮的法制和海域新秩序。
其二,推動示範性的「海洋空間計畫」。鑒於立法可能非一蹴可幾,為因應區塊開發後之
急迫情勢,建議先就二○二五年之後具潛力海域,由行政院組成產官學研民等國家隊,選
擇一二示範海域,研擬區域型的海洋空間計畫和規畫模式,供其他海域操作參考,使開發
業者有所依循,從而建立統一窗口,先規畫、後許可的機制,降低業者投資風險。至少,
也應鼓勵業者與學研機構合作規畫,預先與權益關係方研商,避免閉門造車,反而因爭議
而延宕時機。
其三,持續強化資訊與研究。目前台灣海域資料欠缺完整與整合,無論海洋空間規畫能否
及時立法,其規畫都須以科學和生態為基礎,因此亟待政府整合建立國家海域資料庫,此
為長續的基本功。現階段,海洋委員會應累積案例和經驗,強化協調、統合、規畫和管理
實力,成為各涉海部會不可或缺的夥伴。至於專屬經濟海域部分,可參考北歐實例,但事
涉我國對於該海域的模糊或明確政策,且須經跨國跨域協商,政府亦應著手研究。
4.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台灣不像大陸有廣袤的土地可以發展風電 資進黨卻寧可犧牲魚場和海洋生態也要廢核?
還要台中人幫忙用肺發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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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dy199113 (Andy)   2020-12-14 23:34:00
用他來種什麼 良田插太陽能光電板 良養殖區插大風車
作者: gogen (gogen)   2020-12-14 23:36:00
風場插風電佔的比例又不高而且北歐英國甚至連德國都已經運轉,會有影響沒錯,但不會是全面大範圍
作者: benqlove (benq)   2020-12-14 23:41:00
作者: Ferrara (紅燒冰淇淋)   2020-12-14 23:55:00
你知道綠能被用來養魚了ㄇ
作者: cohungogogo (柯夯)   2020-12-15 12:13:00
養殖只在意 電費(發電成本低)便宜和乾淨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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