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高虹安:法務部強推科技偵查法。

作者: coober   2020-09-13 21:23:18
除了這一條 其他都還好
: 3. 第十條甚至賦予檢調單位在情況緊急時「得逕行實施」,事後再向法院申請許可,
: 難道不會造成迴避監督、濫用權力的風險嗎?
這部分最好是學美國 設立秘密法庭
也就是緊急時可以跟祕密法庭快速申請
資料保密不公開
現代社會的狀況改變很多
本來就有需要進一步做這些動作
基本上看到TMD來擋 就知道打到痛點了
這法令應該要給他過
延伸討論一下
有部英劇 《真相捕捉》The Capture
講的是英國情報單位以非法竊聽 非法監控的方式
竊聽到恐怖份子幹了甚麼事情 (真的要恐怖攻擊)
但這種東西 在法庭不能當證據
於是就按照監控的東西製造假影像
說是路邊監視器拍到的 以此來指控恐怖分子
主角群一路追蹤 最後發現了真相
認為情報單位作假影像很可惡
於是情報單位就放了監控到的錄音
讓他聽聽恐怖份子說了甚麼 打算幹甚麼
問主角有更好的辦法嗎?
主角發現沒有更好的辦法
所以認同還加入了組織
劇中國家是英國
還牽涉到美國協助製作影像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0-09-13 21:24:00
讚讚,而且超有效率
作者: k1k1832002 (Matoriel)   2020-09-13 21:25:00
蠻中國的 這可以
作者: Wush978 (拒看低質媒體)   2020-09-13 21:26:00
很中國
作者: mxr   2020-09-13 21:29:00
分不清是五毛還是菸粉
作者: fenllo (一個人旅行)   2020-09-13 21:30:00
可以 很政治腦
作者: kaiend (當吾起舞時,美人亦醉悉)   2020-09-13 21:32:00
先裝在各立法委員的通訊設備吧
作者: ispy03532003 (臭酸肥它)   2020-09-13 21:35:00
中國:感謝民進黨支持者認同高效率執法w
作者: lnmp (統一獅總冠軍!!)   2020-09-13 21:40:00
原來以前DPP沒有指責KMT做某些事跟中國有什麼區別
作者: coober   2020-09-13 21:45:00
不是做法 而是目的香港警察的做法 難道是因為法令修改??
作者: igarasiyui (かゆい うま)   2020-09-13 21:45:00
有急迫性需要臨時監聽的 法院還是會去認定 不會說先聽
作者: coober   2020-09-13 21:46:00
答案不是 而是指揮的人
作者: igarasiyui (かゆい うま)   2020-09-13 21:46:00
法院一律接受...本來科技進步 辦案技巧也要跟著進步 不然是要辦什麼案說到底也就跟以前電話監聽一樣意思而已 就現在沒人在打市內電話了阿 line通話直接接的
作者: zaqw641125 (Loobster)   2020-09-13 21:48:00
重點是法律有沒有辦法制衡濫用該條的檢調
作者: igarasiyui (かゆい うま)   2020-09-13 21:49:00
以前監聽電話怎麼防濫用這個一樣阿...
作者: kaiend (當吾起舞時,美人亦醉悉)   2020-09-13 21:52:00
法案裡面沒有秘密法庭這個東西
作者: iamalam2005 (山風)   2020-09-13 21:57:00
同意
作者: lescholar (lescholar)   2020-09-13 22:02:00
目的喔 因為之前有個最高法院判決說未立法前用gps辦案構成妨害秘密罪 督促修法 還有現在罪犯不用電話聯絡 用line就監聽不到啦 但政府一定還有其他目的
作者: gh34163 (這。)   2020-09-13 22:10:00
台銘黨跳腳代表做對了
作者: gino12456 (滴滴)   2020-09-13 22:40:00
監聽也一樣啊 沒記錯的話通保法第6條吧...都說急迫時了..哪來時間寫令狀啊..大不了法院事後審查沒過直接證據排除+銷毀
作者: www115ui8 (......)   2020-09-14 00:47:00
檢察官逕行實施問題就夠大了 又不是阿共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