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彭盛韶FB-王婉諭到底做了什麼?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20-09-07 06:23:59
多用一篇回應,這篇也會貼彭先生的網頁:
我在想一個問題,能不能針對精神鑑定的資格設定專法呢?
我個人長久以來一直不滿這點,那就是台灣的精神鑑定沒有一定的標準,
以至於很多時候都會變成自由心證;
有沒有辦法針對精神鑑定資格設定一個法律,規定說怎樣的人才能做鑑定呢?
這是我的問題。
作者: pujipuji (噗嘰)   2020-09-07 06:25:00
蛤?不如你說說看你覺得什麼人沒資格做精神鑑定
作者: iamalam2005 (山風)   2020-09-07 06:27:00
這不難啊,可是之前沈醫師明明有職照還是被酸民攻擊
作者: pujipuji (噗嘰)   2020-09-07 06:30:00
喔你說提供鑑定的人喔...以為你是說嫌犯去做鑑定的資格這個思覺失調無責任能力無關啊,鑑定出來無行為能力還不是可以判無罪你如果不滿意的是殺人這個行為可能無罪,那還是回到責任能力的概念你上一篇不是說要「防止無罪」嗎?
作者: iamalam2005 (山風)   2020-09-07 06:37:00
現在已經改成要專科醫師了吧(精衛法§41算了,我看錯了.
作者: pujipuji (噗嘰)   2020-09-07 06:40:00
回到個案,那個思覺失調不就是有資格的醫師做出的鑑定這個個案中所謂的「現行問題」是什麼?你覺得有濫用嗎?本來沒什麼興趣跟你討論你討厭的個人,不過查了一下,趙儀珊在王景玉案做的是心理鑑定,不是精神鑑定啊https://i.imgur.com/BkYYDku.png法院認為他夠資格,倒是你基於什麼認為他不夠資格做心理鑑定?你就明說「主張廢死者不得提供司法相關鑑定工作」不就好還是不懂,不然你是什麼意思?能不能鑑定跟死刑主張何關
作者: chiuin (be easy!)   2020-09-07 07:07:00
趙儀珊絕對比你想像的有資格做鑑定,人家學經歷相關研究擺在那,總不能立場不同就不給人做吧?而且鑑定可以很多份,給不同單位做,也沒人說醫生做的就比較有意義,哪裡來的邏輯?
作者: pujipuji (噗嘰)   2020-09-07 07:08:00
法院也沒叫趙儀珊去做精神醫學的鑑定啊不就是法官用來量刑時的參考依據之一嗎你說的精神鑑定資格,跟法官能否要求心理鑑定無關阿我覺得你就是討厭趙(因為他主張廢死)而已不然他有心理學位、教職,法院也認可他的專業,但你卻只能跳針說他沒「專業證照」但其實真正想說的是「他主張廢死,所以我認為他沒資格」呵呵,好啦你都承認你是因為討厭他所以認為他沒資格就好做鑑定還要管被害者家屬怎麼想喔?要寫進精神鑑定法嗎?不贊成,要是沒有共識,那就不用鑑定了?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20-09-07 08:27:00
鄭天恩去診斷才有公信力喇,人家到處奔波,叫老闆捐七萬塊,功勞大過天啊!鄭天恩覺得爛透了,就不能用喇大家懂惹嗎?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20-09-07 09:00:00
那你的認為跟小學生聊天有什麼兩樣都是沒證照,起碼法官有證照,他比你懂司法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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