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erryc (so)
2020-08-31 22:54:00你的邏輯真的很怪, 槍手留在原地多開幾槍?? 別鬧了好嗎開完槍馬上跑, 聽媒體講案發8分鐘後他就去投案了如果留在現場把子彈打完可能就跑不掉, 如果當下被制伏警察來了帶走, 就少了一個減刑機會人家照著高人寫的劇本在跑, 被你講的好像很蠢一樣至於健身對擋子彈有沒有幫助? 只能說館長7分靠運氣,3分靠他那異於常人的粗壯手臂,多少有點幫助人生也是這樣啊, 7分天註定3分靠打拚..魯蛇再怎麼努力也只是增加脫魯的機率, 不如投對胎當連戰兒子但你不能否認努力還是有 "機會"脫魯館長如果不是這粗壯手臂, 光靠運氣可能逃不過此劫槍手沒有要致館長於死的話何必用槍? 你知道拿刀跟拿槍刑責差很多嗎為什麼新聞常報黑衣人拿棍拿刀去圍人,因為請一群8+9風險比請一個槍手低的多至於自首要件:自首須在犯罪未發覺前為之-所謂「未發覺」指有偵查權之機關或公務員尚未發覺犯罪事實,或雖已發覺犯罪事實,但不知犯人是誰。8分鐘投案不就告訴你了...有高人指點, 開完槍直奔警局警察到現場可能都超過8分鐘了
作者:
ketrobo (貓蘿蔔)
2020-09-01 06:27:00這案子怪怪的,前面製造衝突的影片才被當新聞播出,接著就槍擊…是有鉅額保險?或是商業契約?補開幾槍大概十幾秒的時間,買兇殺人不過如此,結果開三槍就跑,劇本都準備好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