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菸草減害專家文章遭盜用 怒告跨國電子

作者: tobetwob   2020-08-20 15:01:58
1.新聞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00818/7RHKTVUNKFDX7A7TRVP3YGLV3U/
2.新聞來源︰
蘋果日報
3.新聞內容︰
菸草減害專家文章遭盜用 怒告跨國電子菸集團侵害著作權
無煙台灣基金會創辦人兼籌備總召、立委參選人王郁揚在威卜公司網站發表菸草減害相關著
作,卻不滿「台灣跨國電子菸集團」未經他同意就使用他的文章,侵害他的著作權,王郁揚
今天上午在律師陳玉芬陪同下,到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台灣跨國電子菸集團」負責人方健
宇、李浚豪涉嫌違反《著作權法》。
無煙台灣基金會創辦人兼籌備總召王郁揚。王怡蓁攝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王郁揚曾取得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WHO FCTC)菸草減害認證,也是台灣威
卜公司的負責人,他在威卜公司網站發表菸草減害、無菸臺灣相關的著作,文章卻遭「台灣
跨國電子煙集團」使用。
王郁揚今天上午提告指出,他主要控告對象,是以台灣為總部的跨國電子菸集團,他說,過
去曾提醒該集團未經他許可不得使用文章,但該集團宣稱是合理使用、並無違反《著作權法
》。王表示,他遭外界懷疑與該集團有利益往來,讓他不堪其擾,為了維護人格和著作權,
因而決定控告「台灣跨國電子煙集團」盜用他的文章,侵害他的智慧財產權。
王郁揚還說,《菸害防制法》目前處於修法關鍵期,也正在進行減害菸品公聽會連署活動,
希望這些紛擾能盡快落幕,並協助政府,加速通過《菸害防制法》修法程序。
王郁揚的委任律師陳玉芬表示,未經許可盜用他人文章,已違反《著作權法》的民刑事責任
,根據《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規定:「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該集團負責人恐面臨
最重3年的有期徒刑或是賠償。(王怡蓁/台北報導)
4.附註、心得、想法︰
這篇是貼給,現實中不認識我,從網路片段資訊來腦補我的鄉民。
我只能說,您沒看到的是我極力想讓眾人知道的我,但你看不到的部分,是我被主流媒體封
殺的內容。
有句話說「你的形象是敵人塑造的」,所以不意外我可以超黑,因為我的敵人是......傳統
香菸。
國健署
https://i.imgur.com/m2PMwQq.jpg
減害菸品連署活動
https://i.imgur.com/aQbd0Nf.png
連署連結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f21151a4-849c-401b-98d4-88d7a1f3a468/
這場戰我會持續與大眾溝通下去的,讓台灣的菸害防制真正與國際接軌。
作者: kevinmeng2 (麻煩)   2020-08-20 15:12:00
我不認識你,但我尊重你,小蝦米鬥大鯨魚,還要面對動不動抹你特定群組的智缺鄉民...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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